谍影重重何其多
如果说,浙江金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遇到的是“苦力”型商业间谍,那么,温岭一家水泵企业遇到的就是“智力”型的商业间谍了。
这家公司曾发现,有段时间,企业参与的投标项目,总会输给竞争对手。再三检查之后,才发现公司传真机上连着一根线,外界发给公司的所有邮件和传真,全被一个黑客软件拦截,并定时发到一个国外电子邮件账户。
很多时候,商业间谍是为己牟利的内奸。2005年,丁某在奉化一家机械公司做业务员,手中掌握着公司客户资料和支撑气弹簧的技术信息,后者正是公司的主打产品。去年12月,丁某边工作,边与他人私下在宁波江北区合作创建新的公司,生产支撑气弹簧等产品。被举报后,工商部门共清理出与奉化公司相关的客户资料、材料成本、技术图纸等49套商业秘密。
其实,已被披露的商业间谍案件,只是“冰山一角”。临海曾对该市医药化工、新型建材等4大行业进行调查,发现发生过泄密事件的企业竟然为100%。
除技术领域外,销售领域的资料也常为商业间谍所窥视。由此,外贸企业成为当之无愧的重灾区,甚至还出现一个专业名词——“飞单”,专指外贸销售领域商业间谍行为。
浙江永强集团曾在一次秋季广交会上发现,集团原销售经理赵某以另一企业名义参展,赵某掌握了该集团业务及技术方面的机密。所幸发现之后,集团迫使赵某自动离开那家企业,并签署3年内不得在该行业从事工作的协议。
商业间谍所带来的危害,对有的企业来说堪称致命。
浙江临海山河电子器件有限公司2007年节日灯销售额是3300万元,2008年销售迅速萎缩到2000万元,到了2009年更是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全年订单只有18万美元。该公司负责人说起那场危机,至今心有余悸,因为带来危机的,正是他最信任的一个人所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的阴谋。
防止内鬼靠自身
举证难、惩罚难、判决难,这“三难”是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
“商业秘密遭窃,大多数企业都没办法应对。”一位法律界人士说,一般而言,商业秘密主要分为3类: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现在企业信息渠道多元化,企业要证明自己的秘密受侵害,非常困难。
做商业间谍,其成本之低,也令企业防不胜防。据了解,即使企业抓住商业间谍,也往往由工商部门处罚。临海有家东昌工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凹版塑料印刷油墨、聚氨酯黏合剂等高端油墨生产,年产值近亿元,结果出了商业间谍,将其技术泄露给广东一家企业。
案件调查终结之后,当事人谭某、李某、加某被临海市工商局分别处以18万、1万、1万的罚款。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后新增加的罪名。据了解,侵犯商业秘密要入罪,必须有个门槛: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失去竞争优势或市场等严重后果。
法律的宽松,从数据中可见一斑:临海市工商局近年来查办的9件商业秘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只有1件,涉案金额超过4亿元。
法律没有震慑力,企业保密之门也 “零设防”,更让商业间谍趋于活跃。宁波市江北工商分局曾组织一次针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问卷调查,77家企业参与调查。结果发现,11.1%的受访者对商业秘密的认识模糊,高达22.2%的企业缺乏商业秘密保护的规章制度。
据有关人士介绍,我国现行条件下,除立法、司法以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完善商业秘密方面的政策法规外,企业也应尽快形成自我保护机制。如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确定商业秘密的事项、涉密区域和岗位,建立相关的秘密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技术防范设备。
有关专家指出,不管法律如何修改,企业都应与职工签订保密协议,确立保密事项、范围和期限,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同时严格“保密金”制度,做到奖惩分明。(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单正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