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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公务员严重醉驾可被开除党籍公职

2011年09月02日 09:5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东规定公务员严重醉驾可被开除党籍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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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交管新条例10月1日实施 用假牌最高拘15天 三次违规不接受处理可扣车

  飙车将被罚款两千元甚至吊销驾照,且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照;三次以上违章不处理,交警可扣留驾驶证直至驾驶人接受处理;校车必须加装GPS,不装的可罚500元;醉酒驾驶将开除党籍公职……昨日,广东省交管局向社会公布经修订后的最新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省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省条例》对酒驾、飙车等严重违法行为,明确规定了处罚措施,也对擅自划定停车泊位,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立即撤离现场也作了明确规定。

  三次违规不接受处理可扣机动车

  外地车对本地违规毫不在意,违规多次依然行驶,针对这种情况,《省条例》发布新规定,对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机动车。接受处理后予以归还。

  校车不装GPS将被罚500元

  《省条例》还对校车自身安全作出严格规定,要求校车时速限制在90公里/小时以下,还要按照国家规定喷涂统一标识。条例还要求校车必须安装GPS,对于不安装GPS校车的,将处以500元罚款。

  飙车最高罚两千五年禁领新驾照

  新修订的《省条例》中,对非法赛车、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都明确规定从严处罚。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道路非法赛车、飙车行为,已成为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在以往的交通法规中,对于飙车行为没有特别的处理条款,只能以超速或危险驾驶罪处罚。《省条例》内对飙车行为做了具体的处罚标准,一旦飙车即使没有严重后果,也将受到严格处罚。

  《省条例》规定,参与未经批准的道路赛车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两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组织未经批准的道路赛车的,处五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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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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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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