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因种种制度虚设
在检察官看来,一些单位、部门热衷于召开会议是由于从中可获得诸多好处:
可以申请到大笔会议经费,用不完的会议经费可充实“小金库”;可以借开会之机公款吃喝、旅游、玩乐,还可借开会为名发放精美礼品、会议补贴;操办会议的个别会务人员可以在联系住宿、就餐和结账过程中向对方索取高额回扣。
针对会议费“猫腻儿”,西城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一名办案检察官分析了其中的涉罪诱因。这位检察官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商业机构为在竞争中立足,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斗胆满足顾客的违法违规需求,更多的商业机构迫于市场竞争压力,不得不屈从于这一潜规则,使市场秩序陷入一种恶性循环,助长了会议费“返现”这种歪风邪气的逐步盛行。
检察官特别注意到如此管理现状:许多单位在多数情况下由一个部门负责筹办会议,而具体负责人往往就是固定的一两个人,而无论联系场地或是最终结算,全过程均由一两个人负责,事实上无人监督。即便有些会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由于怕麻烦等多种原因,会务的具体组织工作仍会交给一个人去做,而会议费的结算数额与实际支出是否一致,往往无人对其核对,这就为犯罪嫌疑人贪污公款提供了便利条件。另外,许多单位还存在着相关部门及领导对会议费使用未进行严格审批的情况,存在着主管领导对实际参加会议人数或是否召开了会议均不予掌握的情况。
记者获悉,在西城区检察院曾经办理过的一起贪污会议费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能够侵吞会议公款,其中一个重要诱因即相关部门及领导不闻不问。
“还有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单位对会议费的使用虽有管理办法,也设置了层层把关环节,但审批制度中出现了漏洞,监督把关也就形同虚设了。”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尽管目前很多单位对会议服务实行政府采购,由定点部门负责会议服务全过程,但却难以避免提供会议服务一方为争夺客源而主动给予高额回扣的做法,一些意志薄弱的会议组织者就会趁此时机而中饱私囊。
危害巨大预警在先
眼下盛行的会议费“返现”不仅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且与国家提倡的廉政建设精神相违背,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甚至引发犯罪,办案检察官就此提出了针对性的预防对策。
依据对涉嫌贪污会议费案件被告人的心理分析,办案检察官认为: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差别越来越大,部分人员对与他人收入存在差距的现象不满意,总认为自己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从而造成心理失衡并形成扭曲的价值观。这种心理的失衡导致一些人利用组织会议的职务便利,以手中的职权中饱私囊,实施了从会议费中返还现金的行为,以此达到随意支配的目的。
检察官给出的建议是,会议单位一方面要加强对会议的管理控制,从严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格、规模、会期和经费,从源头上压缩会议开支;一方面需要对会议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其财务部门要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预测,做好会议预算,严格按规定标准审核会议经费。同时,加强行政督查和行政监察力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
检察官在具体建议中提出:会议单位应明确会议结算原始单据及相应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明确会议定点饭店未按规定保存相关资料或拒绝接受审计检查所应负的法律责任,对会议定点饭店为会议组织单位和人员提供虚假票据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记者看到,来自西城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最具亮点的建议是:尝试将“返现”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以此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商业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将其作为政府采购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引导良性竞争。(记者杜萌 通讯员张岸东郭晓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