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北京地税局出台文件,要求纳税企业必须出钱购置税控机。政府还确定了生产商、代理商,并规定了税控机的价格。
文件一经公布,引起很大反响。
通州一名从事IT的企业主说,他非常赞成发票改革,但问题是,税控机是为了让税务部门管理方便,提高政府的信息化,那为什么让纳税人买单?
北外商学院副院长牛华勇曾对媒体表示,纳税企业买单不无道理,“让政府承担税控费用,其实也是纳税人买单,而且还是全体纳税人。”
毛寿龙不同意这个看法。
他是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安全研究所教授。他说,税控机作为税务征管设备,理应由税务机关或政府承担成本,“打个比方,就像税务员的制服,怎么能让纳税人掏钱?”
他认为,这是税务部门的行政权力超越了边界。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财税人士则表示,税控是为了便于国家监管,按照谁受益谁买单的市场原则,这些成本应该由政府提供。而且,由企业支付成本,那么政府在招标中,就不会有动力去降低税控机成本。政府推动的项目若含有暴利,必定会引来商家寻租。
之后发生的事,正如这名财税人士所言,税控机变成了一块诱人蛋糕。
“最黑暗的招标”
税控机含有暴利诱发商家寻租;业内人士称,三次招标,中标企业和政府均有利益关系
北京税控机项目,进行过三次招标。本报调查发现,三次招标均出现,商家寻租、官员贪腐现象。
2002年,北京地税局第一次招标,确定6家生产商和相应代理商。
刁维列接受检方调查时表示,2002年至2003年1月,他利用担任北京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的便利,接受北京天瑞泰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金奎的请托,为该公司代理的深圳同方融达科技有限公司,在招标中提供帮助。
此后,生产商深圳同方融达中标,其代理商“天瑞泰和”也分配到比较好的销售区域。刁维列在笔录中称,通过周毅(另案处理),先后6次收受天瑞泰和184万余元。
2003年,北京地税局进行第二次招标。
这次招标是为解决税控机代售点少的问题。招标后,北京又增加了6家税控机的生产商和相应的服务代理商。
一位税控机的代理商告诉记者,他们和他们所代理的公司,便是在第二次招标中入选。
这位业内人士说,第一次招标时,大家没想到这行业有钱赚,后来知道,税控机的价格,由税务局和厂家商定,没有听证环节,且利润丰厚。一个税控器,政府制定最高限价为2000元左右,其出厂价还不到1000元。
而且政府规定,纳税人必须购买税控机,这就形成很大的市场需求。从2002年到2007年,全市安装使用的税控装置达18万台,税控机的销售额超过3亿元。
据这名代理商介绍,第二次招标的企业,与地税局多少都有着各种利益关系。但进入北京市场后,还得凭“靠山”能量的大小划分区域。
谁都愿意接“肥肉”,比如海淀、朝阳这样的区域,客户总量多,注册企业密集,服务成本低,利润高,反之则高投入低产出。
这名代理商举了个例子,“海淀光一栋写字楼,就可能有二三十户企业,轻轻松松卖出去二三十台税控机,雇一个人就搞定,而在别的区县,这样的情况则很少。”
他告诉记者,销售区域的划分,由地税局说了算。谁的“能量”大,谁就能拿好区域。
“2007年的第三次招标,则是最黑暗的。”这名代理商说,那次所谓的招标只是走过场,实际上哪些进哪些不进已经内定好了,“甚至一些地税局官员自己参与开办公司,持干股,分享长期效益。”
2007年的招标背景是,国家对税控机做了统一标准。在此之前,各城市的税控机标准不一,打印的发票规格不同。国家将标准统一后,北京地税局进行第三次招标。
2007年上半年,北京市地税局成立“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纪平任组长,任依娜等局领导任副组长;计财处副处长彭英斌负责招投标的组织工作;办公室主任刁维列负责招投标具体工作。刁和彭还是评标委员会委员。
期间,任依娜参股曜辉达公司,并向刁和彭打招呼,使航天信息公司中标。于是,曜辉达便成为航天信息公司的代理商。
2009年底,曜辉达获利1400多万元,任依娜拿走400多万元。在这两年中,任依娜还从曜辉达处拿走200多万元,给女儿买房;报销自己的私人开支108万元;还让公司给女儿买了辆红色奥迪。最近她被认定受贿550万。
2007年4月,除了航天信息之外,另外中标的5家公司是,浪潮、深长城、深桑达、上海普天和创华公司。
彭英斌对检方说,这些公司,王纪平都为之打过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