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母亲杨惠贤告诉《新闻纵横》,王朝有一份案发当日在石家庄的汽车交通事故处理鉴定单,证明案发当天,王朝不在案发现场,而是在距离案发现场200多公里外的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
杨惠贤:8月11号那一天,我儿子鉴定车损的书证完完全全可以证明,我儿子那天是在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书证这个不可改变,写的2006年8月11号就是2006年8月11号,而且还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还有一个缴费单子。这个第一个证明我儿子那天没有离开石家庄,更谈不上去保定抢劫。
除此之外,王朝母亲还提出三个质疑:警方锁定王昭的被抢手机串号与王朝使用过的手机不同;警方出具的通话清单此前并没有移动公司盖章;警方仅以汽车尾号937就判断车辆是王朝所驾……种种细节表明,举证存在明显争议。
事实上,王朝抢劫案之所以重审,就是因为证据环节出现纰漏,二次一审的庭审中,控方也承认“此前所取证据存在36个瑕疵”,但王朝的母亲却坚持认为:部分瑕疵证据其实是无效的。
杨惠贤:丢了现场笔录也是瑕疵啊?枪没找到也是瑕疵啊?作案时间也定不下来也是瑕疵啊?纯纯切切就是避重就轻。
·专家观点
先抓人后找证据是最大疑点
在王朝的辩护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看来,警方可能是先抓了王朝作为犯罪嫌疑人,然后再寻找证据证明王朝就是犯罪嫌疑人。
洪道德:一审判决,关于公安机关是如何锁定王朝为这个案件的作案人,是完全回避了。实际上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因为从现在侦查机关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来看,他们实际上先确定了王朝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再去找证据来证明他是犯罪嫌疑人。不是因为有了确凿证据能够指向他,发现他是犯罪嫌疑人,抓了他然后再进一步落实相关的证据。现有的证据完全看不出来这样一个侦破过程,这是最大的一个疑点。
庭审未遵从“疑罪从无”原则
案情离奇,疑点重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洪道德认为,“王朝案”应遵从“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决无罪。但是庭审中,法院最终却没有遵从这一原则。
洪道德:审判机关现在当然是本着证据有疑、信其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有疑的话也是信其有,在疑罪的情况下按有罪处理。在证据有疑问的情况下,按照有效证据来使用。那么这里面对于审判机关来讲有一个比较大的困惑。
现在,王朝案已经经过5年5次审理,很多事实还不够清楚。王朝母亲表示还要上诉,案情的最新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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