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时,又一人翻供
另一指证冷国权贩毒的生意伙伴李春吉二审时翻供;省高院裁定撤销原判,退回重审
此案中,指证冷国权贩毒的还有李春吉。在一审判决书中,他和冷国权的“有罪供述”也存有矛盾。
李春吉在供词中称,2009年1月17日晚上11、12点左右,我在吉林接到姓张的朝鲜人电话,说带了300多克冰毒坐别人的船到了椅圈码头,和他一起来的朝鲜船一共两条,让李春吉告知冷国权。
而冷国权在供词中称,晚上9点多钟,我接到李春吉从吉林打来的电话,李春吉说有一条朝鲜的钢壳船到了东港市椅圈码头。
一个称是“11、12点”打的电话,另一个则说“晚上9点多”接到的电话,存在出入。
李春吉的“有罪供述”,冷国权手机的通话记录也有出入。2009年1月17日,没有李春吉与冷国权的通话记录。
李春吉在供述中称,冷国权18日凌晨去椅圈码头拿毒品时,也与其通过话。但通话记录上也没有相应的记录。通话记录显示,两人18日第一次通话是在早上8点3分。
李春吉除了供述冷国权2009年贩毒,还供述了其2008年的3次贩毒,并称李英全也参与其中。
记者调查发现,李春吉的供述和事实也有出入。
李春吉的一个供述称,2008年7月,一姓江的朝鲜人要李春吉找冷国权到西海关码头去接他。冷国权、李英全和李春吉开绿色面包车去接。江姓朝鲜人带来1公斤冰毒。朝鲜人想买船,冷国权便用李英全的船和三辆摩托车、一个拖拉机发动机顶毒资,小船作价5万人民币。
记者找到李英全妻子付琳琳,她说,李英全是有一条小船,是他跟一个叫李智有的人一起的,船属于李智有。
李智有告诉记者,那是条小渔船,船由他出资,李英全买的是船上的网具,2009年5、6月份他把这条船卖给了祝新忠,卖了2万3千块,“如果需要,可以把祝新忠叫上一起出庭作证。”
李智有说,李英全一直和他出海打鱼,从没看李英全还有过其他的船。
一审宣判后,李英全和冷国权提起上诉。
2010年12月7日,辽宁省高院进行二审。庭上,冷国权的辩护人许荣询问被告李春吉,他与冷国权等人去取毒品时,开的什么车?装毒品的煤气罐放哪里?具体什么时间,哪些人去的?“李春吉一会说开吉普车、一会说开面包车。细节前后不一。”
许荣继续问时,李春吉忽然说,“你别问了。我之前说冷国权他们贩毒都是编的。我借冷国权钱还不上,冷国权和李英全经常打我。想报复他们。原以为给他们判个三五年。没想到判这样狠。”
“所有人都没想到他突然翻供。”许荣回忆说,一名审判人员站起来大骂李春吉。
今年5月6日,省高院作出裁定,认为上诉人走私、贩卖毒品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原判,发回重审。
生意伙伴的报复?
李春吉在讯问笔录中承认,他欠冷国权15万被冷殴打,遂称冷国权贩毒
冷国府也没想到,李春吉会翻供。
李春吉59岁,他和冷国权的相识很偶然。一次,他带朝鲜人去冷国权店里买东西,两人认识了。
冷国权的店主要做海产品生意。他和李英全合伙卖泥螺和海螺壳。
从2007年下半年直到2008年,林军一直与冷做泥螺生意。
林军告诉记者,冷国权从朝鲜人手里买泥螺,回来后再卖给林军。“这一年半,冷国权做泥螺生意起码赚了四五十万。”
李春吉偶尔也会给冷国权做翻译。冷国权在给律师的笔录中说,一次,李春吉对我说,可以从朝鲜进口一种海鱼。我跟另两个朋友凑了20万交给李春吉。
李春吉拿走20万后,直到2008年,鱼也没看到,钱也还不上了。冷国权的朋友开始要他还钱,称李春吉是骗子。冷国权对律师称,他曾几次打骂李春吉,有时候李英全也会帮忙打骂。
李春吉在今年8月2日的讯问中说,2005年,朝鲜客户问他要钱。他向冷国权和李英全借15万现金,欠条在冷国权那儿。后来,他想用海参还这笔钱,但海参一直过不来,冷国权和李英全就用木棍打他头,扇耳光。打了十多次。把他关在冷的办公室十多天,直到李春吉母亲生病了才放。
李春吉在笔录中承认,他为报复冷国权和李英全,所以说假话,又为让警察相信,就瞎说也跟着贩毒。他称,看到判决书后得知冷、李二人被判处死刑,“他俩笔录应该是按照我的笔录写的,所以我们笔录才能相似。我不想被判刑,所以说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