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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父之名购房成父遗产 为获房产证状告家人

2011年10月12日 15:51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女儿与父亲达成集资房指标及权属转让协议后,以父亲的名义缴纳房款并装修入住。未料,房产证还没办下来,父亲就去世,该房屋也在形式上成为了父亲的遗产。

  为了确认这套房屋归自己所有并办理房产证,女儿将母亲和两个哥哥告上法庭。日前,北碚区法院认定该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女儿韦某已凭判决办理了房产证。

  买下父亲集资房指标

  今年47岁的韦某家住北碚,父亲是一名机关退休干部。

  2005年,当地政府实施机关职工集资建房,韦某的父亲取得购买一套房子的资格。2005年4月5日,韦某与父亲签订了一份《集资建房指标及权属转让协议》,约定父亲将自己的集资建房指标及房屋权属有偿转让给女儿,建筑面积为140平方米左右,转让费2.8万元。价款及各附加款项,均由韦某以父亲名义缴纳,房屋确权后,父亲再将房屋权属过户给她。

  协议签订当日,韦某就向父亲支付了集资建房指标及房屋权属有偿转让费2.8万元,母亲还为她出具了一份收条。

  2005年6月21日,北碚区机关职工集资房联合建设办公室,与韦某及其父亲签订了《北碚区机关职工集资建房协议书》。之后,韦某以父亲的名义先后缴纳了集资建房款及房屋维修金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

  该集资房竣工验收后,韦某于2007年11月接房,并于2008年8月装修入住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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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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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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