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领域向来是我国反腐的重点,但腐败现象并未因此销声匿迹。记者采访获悉,目前招投标领域相关法规的实施细则仍未制定,导致招投标市场缺乏统一的管理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反腐的开展。
对此专业人士建议,遏制招投标领域腐败应从创新制度、完善法规入手,如昆明市就通过设立独立监管平台有效降低了中标价、减少了腐败。
陪标、串标现象频发招投标领域腐败多
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逞高发之势: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全国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156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50人。全国检察机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584件,同比上升33.1%。温家宝总理今年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让招投标成为一条“高压线”,严格禁止权力介入、加快建立招投标有形市场、加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一些地方的行政部门瓜分了招标投标市场,垄断了招标项目资源。”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洪安认为,用计划经济手段管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招投标市场,在自由裁量权大、垄断等情况下腐败极易滋生。而招投标中的腐败“成本较低”,轻易不会暴露,除非出现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中标后再将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最后出现了质量问题,倒查过来才找到根源。二是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后倒查。三是因“内部分赃”不均等由其内部人曝光。
云南公安经侦警官王斌分析了当前招投标市场易滋生腐败的几大现象。一是陪标。有的公司与某行政部门长期“合作”,业界都明白某工程肯定是该公司“拿下”,但按规定招投标至少有3家参与,关系好的公司就会参与竞标以符合规定。二是串标。几家投标单位联合对招标项目的某些标段用一致性报价、压价或抬价等手段串通报价,以排斥他人让“自己人”中标,过后按协议“瓜分”利益,这也叫围标。还有的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操纵中标结果。三是在资格预审中,一些人为有意设置的过高门槛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或“留下了关系户”。四是在标底的保密上,投标者想方设法找关系弄到标底,频频“公关”。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云南楚雄“吸毒”州长杨红卫腐败窝案。调查表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姚安地震灾区“统建房”从招投标环节就开始出现违规:质量问题最严重的官屯大村二标段,承建公司是通过“围标”才中标的,此后更将工程层层转包;在楚雄州建设局局长王斌、副州长吕琳麟等人的安排下,几家公司通过“围标”“串标”取得了民房重建工程,杨红卫、王斌等人则借此大肆插手工程、大搞权钱交易。
设立独立监管平台统一交易完善法规
“招投标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很多。”张洪安认为,只有将各环节间的联系割裂,创新制度、完善法规,才能加大腐败成本。为此,昆明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方法:
一是改革监管体制。昆明市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媒体上公开承诺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全市将招投标的管理、服务、监督职能分离,于2010年4月成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简称招监办),形成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招监办监督、纪检监察的建管模式。招监办被赋予决策权、执法权和处罚权,对招投标活动从标前合规合法性,标中的开、评、定标,标后的履约、诚信体系、不良行为等全程闭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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