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47个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机构撤处科设局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披露
腐败易发高发态势催生职务犯罪预防局
最高检于今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建设,推广一些地方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局的做法和经验,根据预防工作承担的重要任务和工作实际,合理设置机构,充实人员力量,调整年龄、知识人才结构,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以此强化专门机构和队伍建设,畅通政令检令,构建全国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外透露,截至今年10月,全国有11个省的247个检察院正式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局,还有74个检察院正在拟设筹备申办中。
为什么要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局?职务犯罪预防局将对预防腐败发挥怎样的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近日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
一改预防不给力状况
记者:我查询了一下,目前各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机构名称不尽相同,如同为地级市检察机关,有的叫预防局,有的叫预防处,还有的叫预防科、预防工作办公室等。这一局面是如何形成的?
宋寒松: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由来已久,但成立专门机构的历史并不算长。2000年,最高检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厅,并发文要求地市以上检察机关必须设立预防部门,县一级检察机关有条件的设立,一时设立不了的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各地设置部门时叫法不同,职务犯罪预防局是最近几年地方检察机关为适应形势的创新之举。
记者:为了适应怎样的形势?
宋寒松:党的十六大提出,在加强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将预防工作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反腐败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当前,我国仍处于腐败多发易发期,而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期望越来越高,“只打不防,越打越忙”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这些都要求检察机关必须组建一支更加强有力的队伍,更好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记者:职务犯罪预防处、科、股与职务犯罪预防局相比,名称上看是不够给力,做预防工作会不会也不够给力?
宋寒松:的确如此。虽然各地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部门设置参差不齐,阻碍了其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到地方检察机关调研发现,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普遍存在级别较低、人员较少的情况;有的部门仅仅是股级机构,有的设在反贪局等部门为非独立机构,还有的一个人身兼预防、控申、法纪等工作,往往是“闲下来、想起来”才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记者:设局之后情况是否大为改观?
宋寒松:最高检提倡和鼓励各地撤处科设局,投入更多的精力,争取更多的编制,设立独立的预防部门,在已设立的247个职务犯罪预防局中,有正处级两个、副处级8个、正科级52个,共有编制743人,平均每个局配备了3人。加强了预防机构建设的地方,在加强和创新预防工作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转变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