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撇清的责任
再把目光投向在济南夜市上摆摊叫卖臭豆腐的小田。
这个小伙子雇了三个伙计,每到月底,小田准时给他们每人发2300元工资。“雇人干活,给人发工资天经地义。”作为劳动力的直接购买者,小田明白这个最朴素的道理。每月准时发工资,是这个诚实守信的小生意人恪守的伦理底线。
当然,他也明白,“这个月不发工资,下个月人就跑了。”
但开发商不担心这个。建筑工人被欠薪的情况,山东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公益律师李强多次遇到过,由于层层分包,开发商和总承包商得以在工人欠薪追责中金蝉脱壳,撇清了法律关系,更撇清了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
“现在建筑业完全是买方市场,开发商在强势地位下,利用承包人之间的竞争压低承包费用,甚至让分包商垫资承包。”卢晖临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建筑商与开发商的地位很不平等。比如,双方递交到建委的合约看上去是公平的,但私下里经常会有补充协议,这些补充协议很多是不平等条约,尤其在工程款支付环节体现得最为明显,这就为欠薪埋下了伏笔。
而农民工被欠薪后,法律维权成本太高,跳楼、堵路、上访甚至裸体讨薪这些非常规的讨薪方式层出不穷,势必会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卢晖临说,这就是高度强势的地产商通过包工制洗脱了自己与建筑工人在法律上的关系造成的恶果。
跟制造业相比,和地产业联系在一起的建筑业应该是最有条件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但由于分包制的存在,恰恰是这个暴利行业没有实现对劳动关系最基本的保护,比如按月给农民工发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实际上,创造财富的企业不仅是经济组织,也是社会组织,影响着国民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从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来说,从不拖欠工资的卖臭豆腐的小田,比那些无视法律、破坏社会规则的富有的房地产商要高尚得多。
而社会和民众对一个企业期望值的高低,不仅仅取决于它为社会带来财富的多少,更关注这个企业在人文关怀、遵纪守法、道德伦理、环保公益等等方面做了多少。在卢晖临看来,那些事业做得好的成功人士该反思一下,就目前的农民工讨薪的热点而论,即便分包制一时难以打破,那些处在塔顶的企业如果能够首先履行社会责任,让农民工按时领到工资,在目前这种社会问题多样化的状况下,也可以有效缓和社会矛盾,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地产资本通过层层分包来达到资金层层垫付的目的,以缓解资金紧张。由此形成的冗长的产业链上,位居塔尖的投资商与身在塔底的农民工历来鲜有交集,也根本没有合同与法律关系。
刘城就是这样一个不为建筑工人所熟知的地产商,但当他在11月中旬选择了“跑路”后,一下就成为数百位农民工最关注的对象。
这些农民工以往习惯从包工头手里领工资,现在才发现,刘城才是他们真正的老板。
第一次从建筑公司领工资
沉寂了20多天的济南东城摩尔地产项目工地,12月15日这天傍晚,终于传出了欢声笑语。
疑受山东恒华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城“跑路”影响,这个建设项目在上月25日停工。原本盼着年底发工资的200多名农民工,一下子陷入无活可干、讨薪无门的境地。
来自浙江、江西、四川等地的工人,有的已经在这个工地上干了近一年。来自浙江义乌农村的木工单志华在这里做了三个多月,平常只是每月领取1000元左右的生活费,被欠薪1万多元。
12月11日记者来到这里时,单志华和几个老乡正坐在项目指挥部里喝茶看电视。停工后,这里就成了工人们的娱乐室。谈起工资问题,单志华几个人备感无奈,只能三番五次一起向政府部门反映,寻求行政干预。
在该工地打工的刘军来自四川巴中,今年50岁,在建筑工地上干了20多年。刘军说,以往都是包工头负责发工资,到了年底或是工程完工,带他们进入工地的包工头就要发钱,否则,“就不跟他干了”。
“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我们哪里认识,也捞不着和他们打交道。”单志华说,他们在工地上的日常管理和施工组织都是包工头负责,就连与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也只是见面打个招呼而已。
12月15日这一天,在济南市建管局清欠办直接干预下,单志华和其余几十位工友被通知从承建商广东润民建安公司那里领取拖欠的工资。而“跑路”的地产商刘城,至今还拖欠广东润民几千万元工程款。
单志华和另外几名工友向记者确认,这是他们第一次直接从建筑公司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