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临桂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富得醉酒驾公车交通肇事将阳某父子2人撞伤,其中父亲被撞成植物人。临桂县财政“借款”133万多元给县住建局,帮该副局长交通肇事“埋单”。12月19日,临桂县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借款至今尚未归还县财政。
地方财政为官员酒驾肇事“埋单”现象不只这一次。此前,江苏宜兴劳动局长酒后驾车连撞3人后逃之夭夭,伤者治疗费用全部记在单位账上;河南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酒后驾车致5人死亡,赔偿款出自财政。另外,河南西峡县气象局局长陪同上级领导到景区游玩途中撞死3人,也是财政买单。
以上种种事例,不仅揭示出官员酒驾现象不少,还揭示出官员肇事之后有人“埋单”,肇事者个人似乎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更折射出公款变成了无人看管的私款,可以随意借款、支出。至于纳税人是否知情,是否同意,财政借款或“埋单”是否违规,则根本没有放在心里。
无论是一个部门的公款,还是一个地方的财政,按说每借出或支出一分钱都有严格的审批程序,都必须在预算框架内支出。在笔者看来,这件事暴露了多个监管漏洞。其一,肇事者单位帮肇事者去“借款”,说明了一个问题:不管肇事者违法与否,依然和所在单位是一个利益共同体。
其二,执法部门对官员肇事者“另眼看待”。例如,广西警方在出事后并没有及时对肇事者采取措施,而是媒体披露此事后,警方才将肇事者刑事拘留,然后李富得才被免职。
其三,公共财政没有合格的“看护人”。广西临桂县县长在“借款”报告上签字“因情况特殊,先行分期拨付,春节后上会通报一下”,这说明县长花钱或借钱是“先斩后奏”,缺少刚性程序。
其四,财政借钱容易,肇事者还钱难。在一些人看来,所谓的“借款”或许是假的,名为“借款”,实为一种财政“埋单”的借口,这笔借款最后很可能变成糊涂账,让纳税人来承受。
显而易见,财政为酒驾肇事“埋单”的后果,不仅仅让纳税人对财政监管失去信心,而且也是在纵容官员酒驾。因为官员酒驾的违法成本太低,要么不用坐牢,要么不用赔偿。一言以蔽之,治理酒驾是否得民心有效果,关键在于治理官员酒驾,不仅要看官员酒驾后是否逃脱惩罚,也要看谁来为官员酒驾肇事“埋单”。(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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