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阶段反腐突出重点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恪守清正廉洁的为政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将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日前召开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透露出的信息显示,中央告诫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清醒认识到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2012年,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
“近些年来,反腐工作取得了不少的进展,比如建立了纪律处罚体系,加大了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推进了廉政文化建设等,成效显著。但反腐败斗争仍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民分析说。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根据中央部署,下一阶段,反腐倡廉工作将在党员干部拒腐倡廉,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等方面进一步着力。
反腐倡廉重在领导干部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共产党人的做人之本;洁身自好、克己奉公,是领导干部的从政之基。受访权威人士指出,当前,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也要看到所面临的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党员干部为政不廉,无视廉洁自律要求,少数人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严重。
近日,中央纪委通报了2011年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及纪检监察查办案工作情况。2011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违反政治纪律党员干部273名。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的张家盟、宋晨光、刘卓志等大案要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刘志军、田学仁、黄胜等违纪违法案件。各地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如,广东省纪委查办了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云南省纪委查办了楚雄州委原副书记、州长杨红卫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权威人士分析指出,针对当前现实情况,对于党员干部的拒腐倡廉,应当多管齐下:
一是把好换届关口。针对集中换届,应当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这包括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在换届中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加强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例如,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新情况,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切实成为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表率,努力树立新班子的新面貌新形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干部尤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从严要求自己,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再例如,对于一些歪风邪气,应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其重点之一,就是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同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问责等制度也应严格执行并不断推进。
四是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于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中央有着明确的要求: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做好综合分析和对策研究,完善相关措施;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从业有关规定,等等。
中央党校政法部林喆教授分析道,对于党员干部的拒腐倡廉,当务之急可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管好高层领导干部。对于级别较高、权力较大的领导干部,重点在于加大监督力度,积极预防高官腐败;另一方面,管好基层干部,重点在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将廉洁自律的规范落到实处。“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来看,目前防控关键之一仍在于选人用人,仍需从干部选任、考核等多个环节加强监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