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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微博治理亟需法制护航 盲目转发或“帮助侵权”(2)

2012年09月20日 09:11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百来字:处处皆有雷区

  因为短短140个字而打官司的案例,如今已越来越多。

  宁波市余姚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今年31岁的被告人沈某是慈溪一家五金企业的总经理,多次向余姚一家工具公司的董事长张某催讨4000余元货款未果。去年3月,沈某登录阿里巴巴诚信通会员博客,撰文发泄对张某的极大不满。

  随后,有新浪微博的用户马上将相关内容转载,而这条微博很快也被圈内人士大量转发、评论。对此毫不知情的张某,在3个月后将货款打到了沈某的账户上,但没有把付款凭证告知沈某。沈某则一直误以为对方没有付款,仍然将那篇博客挂在网上。

  今年2月底,发现公司业务量在不断下滑的张某,从一个供应商那里得知了实情——微博上居然在疯传他们公司赖账不给的信息!气不打一处来的他决定要为自己维权,并于3月底向余姚法院起诉。经过3次开庭审理,余姚法院日前判决沈某在网络上发表向原告赔礼道歉的博文,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800元。

  对微博侵权,最出名的莫过于被称为“微博侵权第一案”的金山公司诉360董事长周鸿祎微博侵权案,法院终审判定周鸿祎的微博言论对金山公司造成侵权。

  而事实上,发布不实信息侵犯他人名誉权,只不过是众多微博侵权行为之一。小小一条140字的微博,还存在著作权纠纷。未经他人许可,将他人的微博博文擅自占为己有发表在自己的微博上,且未标明出处,即属于“微抄袭”。

  童话大王郑渊洁就曾遭遇“微抄袭”。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有条微博被一位网名叫“方雨007”的网友一字不漏、不标明出处地发在自己的微博上。名人李开复则早已见怪不怪:“我随便找了一条我刚写的微博,发现居然有195人一字不漏地抄袭,几乎都没有标明来处。”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指出,转发者在不知道原作品作者的情况下转发,仍然是侵权,侵害的是作者的署名权,就是说作者的身份被掩盖掉了。

  事实上,除侵犯著作权、名誉权外,如果淘宝店主、商业性网站为了推广产品开通微博,然后随意上传或转载他人照片,就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有些微博使用者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公开他人私人信息,比如身高体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则属于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不仅主动发布微博可能导致侵权,法学专家指出,如果微博内容明显失实,网友抱着看热闹、猎奇和不负责的态度疯狂转发,还有可能构成“帮助侵权”。

  划红线:他律更要自律

  微博侵权案件的此起彼伏,也让许多喜欢发布和转发微博的网友开始担心:我的微博会不会已经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如何在微博上做到既言论自由又不违反法律?

  对此,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网络与知识产权部主任、法学博士杨吉指出,要避免惹祸上身,关键还是要端正“织围脖”的心态。

  “微博说白了就是一个言论表达、信息传播的交互式平台。”在杨吉看来,微博是“穿新鞋,走老路”,因此,它在被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侵权大抵也就跟使用博客、论坛的情形一样。不仅会发生前面所说的名誉侵权行为,也会有侵犯品牌、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还会有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行为。

  “网络空间、虚拟社会,它其实也是真实社会的延伸,通常,真实世界所禁止的,法律所不允许的,照样适用于网络空间。千万不要因为互联网匿名性的特点,就真以为自己套了马甲,踪迹无从可查。美国数据分析专家比尔·唐瑟尔有一本书,翻译成中文叫《在线为王:你在网络看什么、干什么,我全都知道》,互联网其实就是这样的。”

  杨吉指出,法律的限制是一条红线,更重要的还是广大网民的自律。发表言论时,一定要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出言谨慎,多问自己几个“这样写可以吗”,要做到既不妄自猜测,也不道听途说。要对自己所转载的内容负责,核实真实性,对并非自己原创的博文更不能擅自据为己有,以避免因侵权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如果自己不幸被别人微博侵权,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讲师朱巍建议,发生非实名微博侵权现象时,用户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站)侵权行为的发生,网站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诸如删帖、屏蔽、断开连接等必要措施,若网站没有尽到相关义务,则要连带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网站可根据用户注册时签订的“服务条款”,终止那些屡次侵害他人权益的微博用户继续使用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害人一方面要及时保存侵权证据,必要时可以公证,以备必要时举证,但切不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网上互殴非但不能维护合法权益,还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刘徐州:微博在传递温暖、舆论监督、促进公益救助、打击腐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正越来越明显地体现。但微博是用户生产信息的媒体,是社会化的媒体,如果让过多的负能量占据主导的话,微博将很有可能沦为一个变形扭曲、消极阴暗的世界。因此,微博的治理和可持续发展不能缺少法制的护航,并需要更多的建设性力量、进步力量进驻微博,将微博上的声音向积极理性的方向引导。(记者 吕玥 通讯员 方蕾 姚高峰)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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