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依法公开审判糯康集团赢尊重 彰显司法文明(3)
遇害者家属要求处糯康极刑
在刑事附带民事讼诉的审理中,13名遇害船员家属分别向被告人提出了赔偿要求。
何熙伦是受害船员何熙行的哥哥,他的代理律师潘克当庭提出6项各种经济赔偿要求:收入损失69万余元、死亡赔偿金37万余元、丧葬费4万余元、其弟弟两个孩子的抚养费18万余元、安抚费50万元、其他合理费用14万元,共计193万余元。
当天,在受害人家属提出的经济赔偿要求中,最高的545万元,最低的160万元,共计达4700多万元。
“虽然赔偿多少钱也换不回夫妻重逢、母子团聚,但至少是一种抚慰,能让被害人近亲属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原告文代香的代理人说。“10·5”案中,文代香的丈夫杨德毅、18岁的儿子杨植纬以及弟弟文代洪同时遇害,同时失去3位亲人的文代香整日以泪洗面,公公、婆婆至今精神恍惚。
多位代理人建议法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认为这样能更好地保障被害船员家属的合法权益。同时,鉴于本案属于共同犯罪,代理人要求各被告人连带赔偿所有损失。
对此,6名被告人态度不一。糯康明确表示自己有300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600万元)可以用来赔付,“只要法庭允许我给我家里人打个电话,我就能赔。”
谁知话音未落,扎拖波就激动地猛一下站起来说自己没钱赔,在法官的喝止和法警的控制下,扎拖波才坐回座位上。桑康、伊莱、扎卡西等人均表示愿意赔偿,但是没有经济能力。
除了经济赔偿,受害人家属一致要求法院判决糯康等人死刑,并立即执行;同时,要糯康等人在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向全世界谢罪,向受害人和家属赔礼道歉。“4·02”案件中被绑架的船长冉曙光向记者表示,“只要能让他们受到应有惩罚,不赔我一分钱也没关系。”
受害者代理律师潘克说,受害者家属强烈要求对泰国不法军人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但从目前的管辖上看,这部分要由泰国管辖。”
当法官最后询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否同意调解时,他们全部拒绝,并表示坚持诉讼请求,不放弃,不变更。
证人保护显中方法治文明
“因证人为境外人员,按照证人要求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法庭申请不公开审理。”9月20日15时左右,检方出示了第一组物证,准备传唤证人之前提出这一申请。
合议庭经过沟通后,审判长当庭核准了检方的申请。随后,6名被告人和旁听人员全部退庭。
“13名外籍证人大都生活在湄公河流域,而糯康集团还有一些人员在逃,为了防止糯康集团有人对他们进行报复,所以核实身份这一程序不对外公开。”“10·5”案公诉人李凌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第二天的庭审,13名外籍证人出庭时,法庭没有公布他们的姓名等身份信息,而是统一用数字编号代替。
今年4月15日当场抓获糯康的老挝1号证人被安排在证人室,通过视频语音作证。记者看到,举证质证时,屏幕中的他被一块不透明的屏风遮挡住,法庭内所有人员都只能看到他的轮廓,但能清晰地听到他的声音。
“非常感谢中方对泰国证人出庭做了很好的保护措施。”班西里由衷感叹道,重要证人尤其需要采取更严密的保护措施,这是法治文明的体现。
实际上,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法治文明体现得淋漓尽致。
糯康等6名被告人被法警带上庭坐下后,民警会给每名被告人戴上耳机。当检察官出示证据进行指控时,在法庭邻近房间里的翻译会根据被告人所懂的语言进行同声传译。
法庭上还设立了翻译席,5名翻译分别提供泰语、拉祜语、傣语等多种语言的翻译,以保障被告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
庭审中,6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提出了诸如“并非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等对一些被告人有利的辩护意见。这6名辩护律师全部为经被告人申请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
“我们对庭审法庭进行了改造,在原有基础上又加装了6个高清摄像头、4个音响、两个电子屏幕,可以对庭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昆明中院工作人员介绍说。
记者注意到,庭审时,老挝、缅旬、泰国驻华使馆不少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庭审公开、透明体现了中方法治的文明和规范。”参加庭审的多位外籍人士表示。(记者 李娜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