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糯康受审全程 创造中国司法史上多项第一(3)
湄公河安全机制
糯康犯罪集团在中国受审创造了中国司法史上多项第一,全程旁听庭审的云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罗刚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对中国而言,此次审判是一次突破,这种突破是一个国家实力的标志,也是国际司法协助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糯康案的抓捕、取证、审讯、庭审过程中,中老缅泰四国之间的司法合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实,四国间的司法合作并非一蹴而就,中国与泰国、老挝均签署过司法协助条约,但与缅甸却没有类似的条约。“即便有条约,也需要具体落实。”韩旭光解释说,这几个国家对问题的认识不可能很快统一起来,但求同存异,在打击糯康集团上,大家是完全一致的。
为此,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多次向老、缅、泰等国领导人和警方负责人致函,并派遣“10·5”专案组组长刘跃进作为特使出访三国,协商相关合作事宜。同时,派往老挝和缅甸的工作组大打感情牌,与当地警察打成一片,经过磨合,双方合作越来越默契。正是四国通力协作,多次对糯康进行清剿,糯康才最终落网。
当时,四国均提出在本国审讯糯康,由于受害者均为中国公民,劫持的也属中国船只,“而且中国的态度也是最为坚决的,理应在中国受审。”韩旭光说。
证据互换也是此次司法合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湄公河惨案发生后,泰国警方进行了尸体检验、弹痕检测等现场勘察工作,而这些证据正是中方需要。与此同时,中方经过对糯康等人的审讯,查明了糯康是如何与泰国不法军人勾结的,这也是泰方急需的证据。通过证据互换,中方获取泰方证据材料17份480余页和200余张照片,多方收集固定糯康犯罪集团犯罪证据,进一步充实完善证据链,为中方准确查明案情提供了有力支持。
泰国证人出庭作证也是此案的亮点之一。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聂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泰国证人来华作证,如何来,谁发函,谁负责保护都没有先例,特别是外国证人来华的安全由谁负责,在中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我们经过协调,泰国证人从入境起,公安人员就提供全程保护工作。”
聂涛坦言,此案的诸多实践和探索,为日后打击跨国犯罪积累了经验。在此之前,虽然云南边境州市公安与邻国警方也有定期会晤机制,但大多局限于打击贩毒,而在保护境外侵害中国公民问题上的合作还不够深入。此案中,多国间的合作采取了司法协助、警务协助和外交渠道三种方式。在聂涛看来,警务协作是开展国际司法合作的基础,也最有效。当这种合作上升至国际条约的高度,许多难题便迎刃而解。“这个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打击跨国犯罪最好的方式就是建立国与国之间的警务协作机制。”
事实上,在此案侦破之前,为打击跨国犯罪,维护湄公河航运安全,在中国倡导和推动下,2011年10月31日,中老缅泰四国在北京发布联合声明,决定建立湄公河流域安全执法合作机制。
正在参与第六次联合巡逻执法的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国际联合执法处副处长黄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四个国家保持每个月开展一次巡逻执法,目前湄公河安全状况已完全好转。
韩旭光分析说,打掉糯康集团,对于金三角地区的意义重大,“连糯康这么牛的人都被抓了,还被移送到中国审判,其他不法分子还敢轻易作案吗?”在韩旭光看来,中国警方抓获糯康对金三角地区的震慑作用不言而喻,湄公河流域至少会有一段时间的稳定期,即便再形成另一个犯罪集团也需要一个周期。
黄伟希望通过四国联合巡逻执法的常态化,实现湄公河流域的安全常态化,“只有这几个国家的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各国加强管控,才能实现湄公河流域的长治久安。”黄伟说。 (中国新闻周刊 记者 刘子倩 史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