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致14死纵火案背后:劳资维权现极端化倾向(2)
简单劳资纠纷“极端化”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今年回访纵火现场时看到,这间家庭作坊是一栋四层楼房,走近时依然可以闻到一股烧焦的刺鼻味道,作坊门口被上了锁。在经当地有关部门许可后,记者进入火灾现场。楼房一层遍地都是被烧得黑乎乎的棉纱和布料,天花板被高温焚烧之后裸露出钢筋,木制的楼梯扶手被烧成了黑炭,楼梯上堆着被烧黑的文胸。消防门当时被破坏,无法阻止烟雾涌入,汹涌的大火瞬间夺取了十几条生命。
当地多位受访基层干部坦言,从表面上看,纵火报复是极端事件,但背后折射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与工人在计时计件工资计算上普遍存在矛盾的问题。与此同时,相关部门的应急和预警机制仍不够健全,“12·4”纵火案背后的深层社会矛盾根源至今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根治。
陈店镇镇长廖鹏镇告诉记者,在纵火案之后进行的专项检查中,陈店镇属于经营场所的家庭作坊、小档口共计5682家,其中有法人登记的仅有1221家;全镇1808家有工商注册的企业中,仅有62家是规模以上企业。“这些小微企业和家庭作坊大多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监管困难,劳动者和经营者很少签订劳动合同,作坊既没有工资表也没有发放清单,在粗放式管理下,因计件计时发生矛盾是普遍现象。”
“12·4”纵火案发生后,汕头在全市开展工资支付和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结果证明基层劳资纠纷并非个案和孤例。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市共检查用工单位9880家,涉及劳动者16.84万人;查处拖欠工资235宗,涉及劳动者1118人,追回拖欠工资372.54万元。
与基层劳资纠纷隐患重重相对应的是,当前基层劳动保障却存在力量薄弱,监管力度难到位的问题。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信访工作面临很大压力,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能力无法适应个体纠纷易发多发的形势。
记者注意到,在发生劳资纠纷后,刘双云多次求助于属地劳动保障所,可是劳动保障所在接到投诉后却转给村干部处理。2012年12月3日,刘双云到陈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反映工资纠纷一事,该所工作人员让刘双云找分管劳动纠纷的村干部。当天,村干部张某和刘双云到陈某厂中协调,但没有明确结果。刘双云便再次到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反映,该所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跟踪落实。随后,刘双云又多次通过电话联系陈某进行交涉,但均未有结果。12月4日上午,刘双云再次来到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发现此事未有新进展,此后才真正萌发报复的念头。
汕头中院披露的这一过程,和纵火案发时任陈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郭明新的说法基本一致:“刘双云纵火前来过劳动所,在新溪西村村委会劳动保障联络员协调后,双方本已达成5日发工资的共识,但后来刘双云又采取极端做法。”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从熟悉村内情况、善于打“人情牌”的角度看,村干部处理劳资纠纷并非没有优势。但是从解决劳资纠纷的专业性来看,村干部未必具有劳动仲裁和合理调解的专业技能,因此调解处理情况很可能不尽如人意,埋下隐患。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镇城坦言,各部门应对群体性劳资纠纷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应对机制和工作流程,但处理个体纠纷的重视程度不足,是造成纵火惨案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