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近50岁的香港货柜车司机,因20岁的同居女友提出分手,竟趁女友熟睡之际,在出租屋内纵火,欲做一对同命鸳鸯共赴黄泉,最后两人都被烧成重伤。福田法院一审认定香港货柜车司机靳志平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靳志平不服上诉。昨日,该案在深圳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被控与女友同归于尽
被告靳志平是香港人,1962年出生,是一名货柜车司机。而被害人赵某娥是湖南女子,事发时年仅20岁,两人是同居关系。
据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下半年起,靳志平与赵某娥共同在福田区皇岗村某出租屋租住。2009年8月初,赵某娥提出要与靳志平分手。8月12日凌晨1时许,赵某娥回到租住处见到卧室门口放置两个煤气罐,遂问被告人靳志平缘由。靳志平回答其心情不好想自杀。赵某娥未予多想,即上床睡觉。当日凌晨4时许,靳志平将煤气罐阀门打开,释放煤气并持打火机将其点燃,引发火灾。
期间,赵某娥准备逃离现场,却被靳志平紧紧抱住,意图同归于尽,致使双方大面积烧伤。后赵某娥挣脱逃离现场。
经鉴定,两人所受损伤都属于重伤,其中赵某娥的双腿和脸部瘢痕分别被评定为8级和9级伤残。
自辩称并非故意放火
一审时福田法院判香港货柜车司机靳志平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靳志平不服,提起了上诉。昨日,该案在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年近50的靳志平昨日拖着一条伤腿,步履蹒跚地走进了法庭。在庭上,靳志平表示不会讲普通话,坚持要用粤语回答问题,他回答问题思路比较清晰,坚称自己不是放火,而是无意失火,当时抱住赵某娥不是想和她一起死,而是想救她离开火海。
靳志平自辩说,当天他喝醉了酒,原本放两个煤气罐是想自杀的,但后面想到自己的女儿,就打消了自杀的念头。他半夜醒过来,并不知道煤气罐的阀门漏气,也未闻到有煤气味,因为点着了香烟,就引发了火灾。
靳志平说,当时赵某娥在床上,是靳志平去把她叫醒,然后抱起她想逃走,并不是要抱住她同归于尽,“我当时在房间里呆了2分钟不到,是想尝试救火,不是要烧死她。”
但是,赵某娥的口供却证实,当时靳志平将自己抱住说:“反正也要死,干脆大家一起死。”赵某娥很快就晕过去了,醒后已经被烧伤,于是就往外跑喊救命。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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