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华法案”致歉案律师称只有要求美才会道歉
2011年10月6日,美国参议院全票通过“参议院决议201”,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排华法案》等歧视华人的法律表示歉意(regret)。根据美国的立法程序,议案提交后将进入相关程序,需要征集足够多的议员签名才能最终进入两院的讨论和表决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来自民间的推动必不可少。致力于推动美国国会正式就《排华法案》进行道歉的“1882计划”就是这样一个草根组织。该计划的代理律师马丁·格尔德在两年的游说工作中见证了华人群体为寻求公正所做的不懈努力。4月21日,人民网记者在北京专访马丁·格尔德律师。
“1908年,我的犹太祖父从俄罗斯移民到了美国,不仅逃脱了迫害,还获得了成功的机会。”
“但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期间,美国法律并不允许中国移民有同样的发展前景。”
“我祖父得到的机会,他们原本也应该得到。”眼前这位美国律师如此说道。
2009年,当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丁·格尔德在中国旅行时,加利福尼亚州立法部门通过了就《排华法案》道歉的“ACR 42决议”。从那一刻起,他就决定帮助华裔群体向美国国会施压,要求美国从政府高度对此做出正式道歉。
格尔德曾在美国参议院工作达十年之久,他从两年前开始带领公司内十几人组成游说团队,成为了美国华人“1882项目”的律师,最终促使美国参议院于去年10月6日为《排华法案》表达了正式歉意(regret)。
“参议院决议201”背后的故事
在1879至1904年间,美国通过了一系列针对华人的歧视性法律,不仅严格限制中国移民进入美国,而且侵犯了已经生活在美国的华人的权利。其中,臭名昭著的《1882年排华法案》将华裔定居者的移民和入籍程序冻结10年。美国国会此后数次扩大这一法案的适用人群,将所有华裔包括在内,每次都对华裔做出愈加严格的限制,其中包括禁止华裔的配偶子女移民美国等。这一系列法案直至1943年才被废除。
2011年10月6日,美国参议院全票通过“参议院决议201”,就《1882年排华法案》向全美华人表示歉意(regret)。决议宣告四项结论:一、承认排华法案与其他的反华立法不符合美国独立宣言的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二、承认排华法案及其他的反华立法不符合美国宪法精神;三、早年具有歧视性的立法酿成错误,伤害华人及其后人,参议院表示遗憾;四、参议院重申承诺,将保障华人及其他亚裔在美国享有与其他族裔完全相同的权益。
“参议院决议201”的全票通过凝聚了参议员、华人群体和游说团队的大量努力。据格尔德介绍,马萨诸塞州共和党参议员斯科特·布朗首先起草了决议提案,确保其中每个细节都符合历史事实。为了能够在参议院获得通过,提案需要得到民主党和共和党双方的支持。格尔德找到了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旧金山市市长黛安·法因斯坦,获得了她的大力支持。在布朗和黛安的努力下,推动这个提案的议员队伍迅速壮大起来,最终,一共有11位参议员加入,其中6位是民主党,5位是共和党。
在此期间,格尔德带领的科文顿团队成为了“1882项目”的律师,帮助华人团体组织游说活动,帮助国会议员起草决议。格尔德说:“我们通读了与《排华法案》有关的整个法律史。我个人读了1879年、1882年、1884年、1888年、1892年、1902年、1904年、1943年美国国会通过的8份《排华法案》,并研究了当时国会就此开展的辩论。我们的团队成为了这些议员们起草提案时的法律‘资源库’。”
格尔德说:“我们为整个计划提供的法律服务是完全免费的。我们的公司有做公益活动的历史传统。公司非常愿意做这样的事情,并为我们感到骄傲。我们已经为这个项目工作两年了。”
也许局外人会觉得,参议院为美国曾经颁布的歧视性法律表示歉意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情,应该非常容易就被通过。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格尔德说:“只要有一个议员拒绝考虑这个决议,就可以毁掉它。尽管大家都承认之前的法律是错误的,但有人会觉得,那毕竟是旧的历史,与现在无关,我们还有其他的重要事情可以做。换句话说,我们不是已经在1943年废除了之前的歧视性法律吗?人们还有什么可以抱怨的?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我们遇到的就是这样的问题。我们得到了佛罗里达州参议员马可·鲁比奥的支持,他的父母是来自古巴的移民。因此,他坚定地认为应该让议会为曾经错误的移民政策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