棱镜门凸显美国权力制衡完全没有实现 民主失效
原题:“棱镜门”彰显美国民主失效
8月9日,奥巴马总统召开记者会,宣布四项旨在加强对国家安全局秘密情报监控项目监督的措施。这是前中情局雇员斯诺登揭露美国大规模搜集和监听民众通讯信息丑闻爆发以来,奥巴马政府采取的又一项“止损”行动。“棱镜门”事件发展到现在,凸显美国引以为傲的权力制衡完全没有实现,以及美国民主制度的失效。
首先,行政部门在“棱镜”项目确立之初就向民众保密,在被斯诺登揭露之后又百般狡辩,试图为自己滥用《爱国者法案》,毫无限制地侵犯民众隐私辩护。包括总统在内的美国政坛重量级人物一方面千方百计抹黑斯诺登,声称他绝非“爱国者”,而是应当被绳之以法的“罪犯”;另一方面却也不得不承认,斯诺登的行为迫使他们重新审视现有的监控措施。
随着奥巴马民意支持率的下降和民众对情报机构的信任坠入低谷,联邦政府被迫采取行动,避免政府形象的进一步恶化:
其一,迅速承认“棱镜”项目存在,但辩解称是出于反恐需要,并解密了允许政府搜集美国境内所有电话通讯元数据的秘密法院命令;
其二,发布两份关于国家安全局执行情报搜集任务时对互联网的监控范围,意在告诉民众,政府监控的范围“小之又小”;
其三,国家安全局高官在国会作证,为监控计划辩护。面对国内激烈的反对之声,国家安全局局长亚历山大表示,“愿就个人隐私与国家安全的平衡进行更为广泛的讨论”;
其四,则是上述新出台的四项措施,即提议修改《爱国者法案》中授权国家安全局电话监控项目的部分内容,改组外国情报监控法庭,组建外部专家小组审核情报应用技术,以及承诺披露更多的国家安全局机密项目的信息。
然而,从四项措施的内容来看,奥巴马无意停止监控,只是希望通过提高透明度,重树民众对政府监控项目和情报机构的信任而已。
其次,作为“人民的代表”,国会表现又如何呢?国会共和党人最近几个月一直在美国驻班加西领馆遇袭,以及国税局审查保守派团体等事件上对奥巴马穷追猛打,但在监控事件上却罕见地声援奥巴马。事件爆发之初,奥巴马在国会的头号对手、众议长博纳即为政府的行为辩护,称“棱镜”项目是保护美国人安全、对抗恐怖威胁的重要“国家安全计划”,公开这些信息将置美国于危险境地。共和党籍的众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委员彼得·金和民主党籍的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黛安·范斯坦也公开指责斯诺登是“叛徒”。当然,国会内部也有质疑“棱镜”项目的声音。在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听证会上,议员连番炮轰政府截取民众通讯记录的行为“过火”,并批评奥巴马政府死不认错,威胁取消国家安全局监控的权力。在近期国会审议《2014年国防拨款法案》的过程中,来自密歇根州的众议员阿玛什在民主党自由派和民权组织的支持下,试图附加修正案,通过削减监控项目预算约束联邦政府的滥权行为。然而,在反恐大旗的掩护下,众院七个委员会主席联名发表公开信制止上述修正案的通过,少数党领袖佩洛西也亲自出马进行阻挡,最终修正案以12票之差在国会落败。国会议员未必不知道“棱镜”项目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然而出于政治正确和担心“站错队”丧失竞选捐款等因素的考虑,还是违心地为国安局的监控项目辩护,对民权的漠视可见一斑。
最后,美国司法部门在“棱镜”项目中的作为如何呢?美国舆论虽然对斯诺登的“非法”揭秘行为具有共识,但在行政部门监控行为上是否违反宪法第四条修正案却有不同的声音。显然,过去七年当中,国会已经为国安局的监控活动暗中修改法律大开绿灯,司法部门则有意纵容,甚至在事情败露之后还遮遮掩掩,声称监控活动始终处于法律监管的范围之内。事实又如何呢?国安局的监控活动基于2001年后国会通过的《爱国者法案》,这一事实基本是清楚的。奥巴马在上台之初出于反恐的需要,不断促使到期的法案继续延期,从而为监控行为找到合法性。此外,为防止情报机构滥用监控特权,尤其是保护美国公民的宪法权利,美国国会特设立对外情报监视法院,作为审查情报机构监控活动的司法机关。然而,正如美国媒体所披露的那样,过去40年间对外情报监视法院的作为实在不能让人恭维。据报道,从1979年至2012年间,美国情报机构共向法院提交了3万件秘密监控或者搜查活动的申请,其中仅有11份被法院所否决。难怪曾经在该法院任职的某法官笑称,这个法院不像法院,倒像政府的一个行政机构!无论如何,司法部门在“棱镜门”中的不光彩角色已经大白于天下。
针对斯诺登事件,美国前总统卡特曾表态支持斯诺登,批评华盛顿侵犯民众私隐的行径过分,并隐瞒相关计划,他断言美国的民主已失去功效。可叹这样的判断在美国国内呼应之声却寥寥无几。近年来美国国内政治极化已经导致政府施政不畅,斯诺登事件更加凸显“9·11”事件后,行政部门借反恐之机扩张权力甚至滥权的事实。所谓外交是国内政治的延续,国内民主制度的失效必然导致外交上的单边行为甚至霸权行径的增加,而这正是国际社会应当加倍警惕的趋势。(文/张志新)
专题:美国棱镜门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