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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财产申报制度改革不能独立于政改之外

2010年07月08日 09:5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南方日报评论员

  近日,广东省委印发了《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广东将探索党政正职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报告的制度,即党政领导干部的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要列入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中,并加强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关于公职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新闻,只要出现一定会吸引大众眼球,因为这是一个不言而喻的社会热点。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各界一直呼吁进行财产申报制度改革,因为现行的制度并不能起到遏制腐败的效果。近年来,在党建方面,一提到改革,马上有人会想到财产申报制度改革。从新疆阿勒泰开始,不少地市进行过财产申报改革的试点,几位省部级高官都曾发表相关言论。在这样的背景下,素来有思想解放前沿阵地的广东自然不甘落后。实际上,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上升至省级政府层面试点的,广东是第一个。今年年初召开的广东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上首次透露出广东将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报告制度,近日出台的这份《意见》正是对全会决定的落实。

  首次提出广东将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财产申报制度时,本报曾专门刊发评论赞扬这一举措。因为这是全国第一次有省级政府提出先从“一把手”开始进行财产申报制度的改革,这一制度的突破在于与新疆阿勒泰等地区的改革相比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多数财产申报制度改革的试点遭人诟病的地方在于:申报最先从基层政府开始,就所公示的级别来看,申报人群大多集中在科级干部和县处级干部,而各级别的一把手多不参与财产申报。这样的财产申报制度注定不会取得太大效果,因为在中国政治文化中,“一把手”向来集中着整个行政单位的权力,如果改革不把“一把手”包括进去,那么这种改革往往会成为行政单位内部的一次寻找替罪羊的政治游戏。政治改革要求的是终结政治利益链条的腐败运作,如果说每一个“一把手”都是一个主链条,那么它的底下就有无数子链条,只砍子链条不砍主链条,那么子链条还是会无限地自我复制,改革最终仍然可能止步不前。

  我们对于政治改革的路径已经有了相对统一的意见,激进式改革不仅没有推行的土壤,也没有推行的动力,但这不并意味着改革精神的懈怠、改革步伐的放缓,我们鼓励渐进的务实改革,务实并不意味着妥协,而是改革的策略。广东的财产申报制度先从一把手开始,这一招既不算特别严厉,又柔中带刺,对官员集体形成无形的压力。如果广东能将从一把手开始的财产申报制度执行下去,那么,这一改革一定会取得很大的成效,并可算是一次渐进性制度改革的示范。在《意见》中,广东扩展“一把手”申报的范围,将其家庭、配偶、子女等纳入申报范围,这又是一个进步。但“一把手”财产申报仍然停留于“向党组织汇报”这一阶段,而财产申报制度的杀手锏却在于其面向社会的公开性,只有真正做到面向社会公开财产信息,财产申报制度才能达到设置的本来目的。但是,这又何其难也。将一把手乃至全部公职人员的财产向外界公布,很显然,就算财产申报制度设置了这一程序,目前的情况下,也绝没有哪个省市能够执行下去。

  所以,财产申报制度不能独立于政治改革之外。必须在一个同步前进的政治改革环境中,某一单项改革才有突破的可能性。没有政治改革的大环境,任何单项改革都可能不会取得决定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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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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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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