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河南驻马店一女子阻止施工时被施工车辆碾死,有报道称现场的公安、水利部门工作人员视而不见。对此,正阳县相关部门称这是一起施工意外死亡事故,死者系从河坡上“滑倒在转动的挖掘机上”;同时否认工作人员冷漠旁观,称对遇难妇女进行了积极救治。(1月4日《山东商报》)
以“碾死”为关键词,即便再加上“拆迁纠纷”的限制,也能迅速搜索到不少的惨闻,在2010年下半年,先后在广西、陕西等地上演如此悲剧。此次河南女子惨死车轮之下,准确地说也是惨死在维权之道,虽然当地相关部门已在事发第二天迅速认定是此女子不慎滑倒跌入车轮之下“找死”,但从已曝光的一直抖动的视频来看,有维稳大军、有冷漠笑容、有飞扬跋扈的大放厥词,这些足以想象现场的惨烈,如果即便只是一场交通意外,那也一定是弥漫着权益之争的悲剧。
从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河南女子之所以情绪激动,是因为自己的家园即将因为政府的强制施工而受到安全威胁,而政府所强制施工的却本是一项惠民的“公益工程”,一边是保护家园,一边是惠民爱民,保护民众家园又何尝不是惠民爱民。两者本来存在交集,本应存在比如此“大动干戈”高明太多的路径可选,为什么一些为政者热衷于选择“横眉冷对、言辞凛冽”的大动作,打造如此惨烈的悲剧场?
在关乎利益的纠葛中,最佳的处理方式应是打通对话通道,双方应站在平等的对话平台上进行友好对话,何况这里的利益纠葛本就存在交集,完全可以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式的说服,甚至还可以搬出法律,用法律丈量官与民的利益距离应该是最近的。特别在社会转型最为剧烈的阶段,建立平等的对话机制,信仰法律的力量,应该是利益纠葛双方,尤其是为政者始终持有的理性。
然而,在频发的血案中,权力的自负和冲动始终无法遏制,对手无寸铁的民众动辄暴力相向,故此,即便是顶着“公益惠民”高帽而去,也因太过于强势而遭千夫所指。而对权力缺乏敬畏,对权力缺少约束,对民生的蔑视和对民声的忽略,往往是制造悲剧的导火线。人要慢慢长大,社会也应该慢慢成熟,何况这种成熟还是建立在不断频发的血的教训之上,难道这样的教训还不够唤出官与民之间平等的对话吗?(高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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