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时评:对“常回家看看”入法,多些反求诸己

2011年01月06日 14:53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于“常回家看看”入法,最容易想到的评论角度,无疑是:道德不能依靠法律来强制。应该承认,这样的观点也许并不至于有错,因为这样的法律规定在形式上或许确有将道德法律化的嫌疑,尤其是,当其运用到具体实践之中,在大多情况下都难免形同虚设——因为,倘若果真是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强制子女回家,老人实际也很难从子女敷衍式的无奈回家中获得快乐。

  在对立法合理性与有效性的议论之外,面对“常回家看看”入法,还有一种常见的抱怨,那就是:我不是不想回家,而是没时间回家。于是紧接着又将生活中的一切不如意发泄一通。这是说的假话吗?当然不是。很多人常年疲于为生计奔波,陪伴父母甚至成为一种奢望,尤其是在城乡分割人口流动的情势之下。

  但是,我想说的是:为什么我们对“常回家看看”做了那么多过度的阐释,却唯独不愿意反求诸己,将之视为一种对子女责任的提醒呢?这样的立法其实对大多数子女都不会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因为理解你爱你的父母,不会因为你不常回家而真的将你告上法庭。因此,那些对于“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理论较真,那些对于“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理性诉苦,其实更多只是为评价而评价、为抱怨而抱怨。

  毕竟,我们大多数人还没有忙到一年到头根本无暇看望甚至问候父母的地步,只要我们愿意花心思总是能够抽出或多或少的时间,而父母对子女又是那么容易满足。毕竟,确实还存在着少数不孝的子女,不是因为没有时间,不是因为没有其他,而就是因为没有这个心思,就是因为缺少照顾父母的起码责任意识。“常回家看看”入法,对于那些绝望的父母来说未免不是一根救命的稻草。

  说到底,“常回家看看”入法根本就不是为了要惩罚谁,而主要是对子女责任的一种提醒,同时也是对老年人权益的一种必要保护:看望或者问候父母,不仅是孝道的要求,也是法律的义务。因此,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带着质疑的眼光去做习惯性的过度阐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尽最大可能更好地去照顾好自己的父母,如此则立法效果达到矣。相反,对于善待父母这样温情的话题,太过理性不着边际地忙于一些无谓的评价或抱怨,也许本身就是一种冷漠的表现。(舒圣祥)

参与互动(0)
【编辑:马学玲】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