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检察日报社发起编制了《法治影响生活·2010年中国法治蓝皮书》,收录了119个法治热点,对2010年的法治热点进行了全面梳理。其中反腐篇经过筛选,收录了十名最具“个性”的贪官。(1月8日《现代快报》)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借用这种句式,仿佛可以得出结论,廉洁的官员都是相似的,贪腐的官员各有各的贪腐。但是,笔者更认为,所谓的个性贪官一点都不个性,所谓的个性不过是表征而已,都是依附在皮上的毛而已。毛的色彩不同,但皮都是一样的,即权力之皮,没有权力之皮也就无所谓个性之毛。这些贪官之所以能够表现得有个性,是因为他们掌控着公权力,而监督不到位又为他们展现个性提供了机会。
笔者仔细看了看这些贪官的贪腐路径,发现了一个相同的事实,即几乎所有的贪官都是资深贪官,比如,海南省海口市地税局龙华分局原局长陈小涛,其贪腐时间是1993年至2008年;天津市委原常委、天津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皮黔生,其贪腐时间是1995年至2005年;河南省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其贪腐时间是任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至于“一身”是假的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石家庄市政协原常委王亚丽,其造假经历可以追溯到近20年前……如果监管及时并严密,这些贪官们早就东窗事发,怎么会迟迟落马?
这些官员正是因为掌控着权力,再加上权力没有受到足够的约束,才一贪再贪,贪出花样。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这是)永恒的经验,每一个当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他一直这样做,直到他碰到障碍为止。”没有障碍,没有约束,还将会有更具个性的贪官涌现出来。
不怕贪官有个性,就怕监管无力度。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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