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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回应质疑称泰安牺牲民警未带枪符合程序

2011年01月11日 01:3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110迎来25岁的生日,公安部召开“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启动仪式。同时,就网友质疑“山东泰安的枪击案牺牲民警出警的时候为何不带枪,不穿防弹衣”,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程人华回应称,该事件是意外,民警配枪属于严格管理。

  程人华表示,公安机关对枪管理严格,实行枪弹分离的制度,根据警情的需要来决定带什么样的装备。山东泰安这起案件是在去调查的过程当中,而非围捕过程。在没有确定这个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枪的情况下,调查民警没有带枪符合程序。

  程人华表示,一旦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上有枪,或明确犯罪嫌疑人就是危险的犯罪分子,或去特定的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围捕时,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都规定,一定要给基层民警配枪支。山东泰安民警牺牲的事件发生是意外情况。“荷枪实弹进行调查,不利于与普通民众交流”。(记者穆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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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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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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