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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赞助费”难道不是行政乱收费吗?

2011年01月12日 11:15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从去年年底以来,安徽省宿松县一些个体经营户就陆续接到一些电话,来电话的是宿松县公安局孚玉镇派出所。这些电话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求这些个体经营者交500元钱,名义是赞助费。派出所负责收钱的一位唐姓工作人员答复,这是一种长远的感情投资。

  “赞助费”到底是什么费?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交了赞助费,做生意就能踏实,就可以保平安,就能在事业上左右逢源,而如果不交的话,则后果自负。这样的“赞助费”难道不是一种行政乱收费吗?

  去年8月以来,《人民日报》连续报道了行政及垄断行业收费乱象。报道称,各种乱收费正蚕食着改革发展的成果,成为压在百姓身上的大山。在我看来,“孚玉镇派出所”正是行政乱收费的一个缩影。分析“孚玉镇派出所”这只“麻雀”不难发现,乱收费“病”久治不愈的病根,就在乱收费背后的权力滥用。

  “孚玉镇派出所”对商户随意收取赞助费,并美其名曰长期感情投资,权力几乎不受约束,被管理者也不敢言。而在交完“赞助费”以后,除了保交费者一方平安,还会不会对其一些违法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要彻底整治行政乱收费,让类似的“赞助费”不再浮出水面,归根到底还是要从立法和行政的层面着手。规范行政乱收费背后的权力之手,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力度。也唯有多管齐下,建立健全权力监管与制约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各类乱收费现象,在更大程度上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廖水南 朱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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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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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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