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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368万过路费” 起码不该成数学谜题

2011年01月13日 20:5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这一事件在互联网上引起网友的热议,网友纷纷质疑当事人偷逃过路费这样高的收费标准依据何在(1月12日《扬子晚报》)。

  有网友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交通厅发布的《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每公里收费0.45元计算,3680000通行费,需跑8177777.8公里,每个月要跑1022222.2公里,按每月30天计算每天需跑34074.07公里,按每天24小时算每小时达1419.75公里。时速已经可以与飞机相比。

  开的是货车,收费标准是飞机的档次。即便是富翁开车过这样的收费站,可能都会吃不消的,更别说一个地道的中国农民了。我们可以认定,他利用假牌照营运,的确是触犯了法律。这已经成为定局,按法律处置,理所应当。但是对于为何8个月里有368万过路费这样的问题,还是得查一查,起码要给个大家都能看明白的算法,不要把这368万的问题变成一个数学谜题。

  如果按照正常的收费的话,那么农民即便是赚了20多万,还得倒贴340多万交过路费。按理来说,一般都是挣的钱肯定比交的过路费多,再起码过路费也不可能高到这么离谱的地步。这么高的过路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是否合理,收的费都用到哪去了,都要打个大问号。而如果两辆车8个月就能收到这么多钱,那么“收费还贷”的年限为什么要长达几十年,也得给个合理的解释才对。 (辽宁 王彦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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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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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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