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联合在罗湖区外语学校召开罗炜、周天成“助人为乐阳光好少年”表彰大会,并给两个学生颁发奖励,分别给予两人各1万元的奖励慰问金。原来,两位同学在1月1日上午途经莲塘国威路时,看到一位老奶奶跌倒在路边,满脸是血。路人见状,都不敢上去搀扶。而他俩挺身而出,扶起老人。(今日本报A19版)
看到这样的消息,让人五味杂陈。伸手扶人一把,多大点事呀!值得如此大张旗鼓地宣扬、表彰吗?但稍作梳理,不难发现这个表彰背后的苦涩与无奈。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老人摔倒,被人扶起。接着,老人是被扶他(她)人撞倒的,还是扶人者是纯粹地做好事,因无法完全甄别而引发争议。最后,一些扶人者依据法院判决而承担巨额赔偿。这些事件,经过媒体的传播开来,不但引起争论,更对社会道德有着巨大的杀伤力。于是,后来见有老人摔倒,路人怕惹麻烦不敢扶,或有人先找个旁人作证然后再扶,或干脆先拿手机把场景拍下来再去扶人。不敢扶人,让人感叹世风日下,道德滑坡。
因此,重奖扶起摔倒老人的学生,值!只是,别一奖了之。当9.5米高的孔子像坐落在国家博物馆北门外,成为天安门地区文化新地标;当斥资600万元雷锋纪念馆在湖南望城对外开放,我们呼唤仁、义、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乐于助人成为现实的风尚……可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不是天然的,需要教育与引导。在一个众人感到迷惑,不知该不该伸手扶摔倒老人的时候,需要政府代表社会公信力来发声、发言,来明确要弘扬什么摒弃什么,要奖什么又要罚什么。基于此,两位学生扶起摔倒的老人,尽管小题大做也未尝不可。 (湖口 王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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