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偷逃天价过路费案,随着河南省高院启动问责机制,平顶山市中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及主审法官受到初步处理。严格地说,在对时建峰案未重审并做出新的法律结论之前,对4名本案相关责任人的问责也只能说是初步处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或纪律为准绳,不仅对一切犯罪嫌疑人理应如此,对违规者也理应如此。所以,无论是时建峰,还是4名法院相关责任人,最后处理结果都应当是本案事实调查清楚的尘埃落定,而不是现今的隔空打牛。
不过,我们必须承认,河南高院是负责任的,启动问责机制本身表明这里的人民法院还是有组织、有管理的。相比较而言,时至今日,我们还未看到高速路收费主管部门的表态,给人感觉他们在故意装聋作哑。河南省的收费站向法院提供时建峰偷逃368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证据,难道收费站的主管部门可以对此不闻不问,以事不关己的态度置身事外吗?
这一次,绝对应当以时建峰案为契机,对全国高速路收费乱象进行问责。究竟每一条收费高速路根据什么收费,收费标准是否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每条道路已经收费多少,还应当继续收多少费,已经多收的高速路费如何清退……一系列的问题,都应当一一查清,给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多年来,不管老百姓对高速路收费有多少意见,高速路都“笑骂由他笑骂,收费我自为之”。高速路收费除了2008年2月27日国家审计署发布过一次《18省市收费公路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外,各地似乎从未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过高速路每年到底收了多少费。美其名曰收费还贷,你到底每年收了多少费,每年还了多少贷,还有多少贷要还,不应当告诉拥有道路主权的人民吗?
高速路收费过多、过高、过滥,这个问题扯了多少年,一直扯来扯去,至今也不知道谁应当对此负责。好像高速路收费管理是一个无政府主义的状态,有人生,无人管,任其自由发展。假如我们要启动对高速路收费问责,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由谁来启动,向谁去问责。
鉴于中国高速路目前的状况,我建议由人大代表来启动问责,代表民意,向批准高速路建设和收费的部门问责,请他们把高速路的收费账本交出来。你批准修路,又批准收费,收了老百姓那么多钱,把账本拿出来给老百姓看一看,这个要求应当不算过分吧。所有政府部门预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凭什么高速路收费要对老百姓保密呢?
只有让高速路收费账本公开透明,才能有效遏制高速路上的腐败,才能有效降低高速路的物流成本,才能有效防止各类高速路寄生虫的繁衍、滋生,才能有效保障人民行使道路主权。对于民生问题,搞一百个承诺、一千个承诺,画一千张大饼、一万张大饼,不如切切实实地解决好一两个实际问题。高速路收费就是人民最现实、最迫切、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收费还贷的道路,每年必须公开账目,让人民监督。已经卖掉或变相卖掉的公路,应当责成地方政府从每年的土地出让金中拿出10%赎买回来,还路于民。(苏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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