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杭州市图书馆馆长楮树青如是说。从2003年起,杭州市图书馆就开始实行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包括乞丐和拾荒者,图书馆对这些特殊读者的唯一要求,就是把手洗干净再阅读。(青年时报1月19日)
图书馆对包括乞丐和民工在内的所有人开放,究竟应否算新闻?对此,杭州图书馆的第一反应是:“这也算新闻吗?我们一直觉得,这是公共图书馆本来就应该承担的责任。”诚哉斯言!既然是公共图书馆,就没有权利选择读者,而只能被读者选择。
然而在现实层面,我们却又必须承认,这的确是新闻,因为更多的公共馆所也许并不是这样做的,往往都会以衣衫不整之类理由对他们避之不及。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该扪心自问,当一个看上去比较邋遢的乞丐和你同坐一张桌子看书时,你会歧视他吗?你会避开他吗?如果你诚实地表示会,那么你就该为杭州图书馆想想了:他宁可你选择离开也不愿意拒绝乞丐进入,的确需要勇气,需要发自灵魂的平等观念。“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 作为读者,如果选择离开,那是读者个人的问题;作为图书馆,如果选择拒绝某些人进入,那就是公共福利面前的权利不平等。
“作家中的作家”博尔赫斯说:“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图书馆最能体现获得知识的自由,图书馆里的乞丐应该是天堂里的风景。知识获取面前,人人平等;公共福利面前,人人平等。当公共图书馆以及作为读者的我们,都能尊重和平等看待更多的乞丐与拾荒者进入,无论他们是来读书还是来休息,那都是一座城市文明的体现。
事实上,需要平等善待乞丐和拾荒者的又何止是公共图书馆,整个城市都是公共的,都是所有人能自由穿行的,动辄驱赶小贩,动辄禁止乞讨,动辄对外来人口限入,或者制定其他各种歧视政策,都在图书馆对乞丐敞开大门面前,显得如此黯然失色。善待弱势人群,是一个文明社会里的应有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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