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月29日电 中国官方29日对外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决定》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国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基本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
《决定》强调,到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决定》介绍说,中国将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目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目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
同时,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严格限制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抓紧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决定》指出,要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同时,加强水源地保护,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决定》还介绍说,将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采补平衡。
《决定》称,将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兼顾效率和公平,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探索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决定》指出,将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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