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后勤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营房住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军部队进一步提高营房住用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部队安全发展。
为解决好营房安全管理意识不强、不按设计用途使用营房、随意破坏营房结构、擅自改变营区管网、违规出租房地产等问题,《通知》提出了加强营房住用安全的明确要求和具体改进措施,要求各大单位营房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住用单位每季度至少一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定期鉴定营房质量等级,危房拆除率达到100%;定期检查更新防火设施和器材,完好率达到100%;定期对营房设备进行安全检测维护,操作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要严格按照设计功能和用途使用营房,禁止擅自拆改营房、超负荷使用营房;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营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维修,严防房屋坍塌、营区火灾,以及触电、压力容器爆炸、有毒有害气体侵袭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通知》指出,要优先整修老旧营房,更新改造超寿命使用的设施设备,建好防洪、防火、防雷、避险,以及污染防治、安全保密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整坐落整治、重建、新建营区,必须达到国家和军队安全规范标准。要加大军队房地产租赁归口统管力度,切实解决擅自出租、多头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要加强部署调整营区、新建营区和野外营地的自然灾害风险预测,加强营区规划管理,确保防灾减灾、安全防护、疏散避险等安全设施齐全配套。要按规定对在用营房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质量完好和基本完好的营房每10年评估一次,一般损坏的营房每5年评估一次,严重损坏的营房每年评估一次,确保官兵住用安全。要构建营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营房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预警救援机制,为促进我军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高效有序的营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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