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应该分析劳动力流动的趋向,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一些出现劳动力短缺现象的地区应该采取有针对性的“吸、留、稳”政策,从户籍、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适应这种变化。一些用人单位应该从提升薪酬、完善用工管理等方面,由只注重“招人”变为更用心“留人”
据新华社2月8日报道,在不少城市,即便开出两倍以上的工资,不少用人单位依然很难在节日期间招到人。有些用人单位节后早早开始招聘,期待“抢”到急需的员工。一些传统的劳务输出地也开始争抢日益紧张的劳动力资源。在江苏的一些地方,从1月20日至元宵节期间,在汽车站和火车站等重点地区,都有由政府牵头组织的招工活动,“留人”成了当地劳动部门和基层干部的主要工作之一。
一边是一些用人单位想方设法“抢人”,一边是一些地方政府千方百计“留人”。如果向前推几年,则是另外一种景象:一些用人单位不是“抢人”,而是“挑人”;一些地方政府也不是“留人”,而是穷尽办法“送人”。从“挑人”、“送人”到“抢人”、“留人”,折射出我国就业市场的变化和劳动力流动的结构性转变,也提示人们思考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调整。
上述劳动力市场发生的变化,似乎让不少用人单位和一些地方无所适从。特别是沿海地区,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现了劳动力短缺现象,而且这种现象不是阶段性或短期化的,而是转化成了长期性的且带有某种规律性。但从全国而言,如果由此作出“劳动力短缺”的判断,还为时尚早。在一些内陆地区,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劳动力需要转移安置和跨地区就业,在这些地区占主导地位的还是劳动力相对过剩,这些地区有关部门的主要工作也是劳动力输出而不是劳动力留置。
分析其原因,从短期看,宏观上主要是由我国劳动力地区布局的不平衡造成的。出现劳动力短缺现象的地区,其劳动力来源主要是东中部地区和西南部地区,这些地区的劳动力习惯于到东南沿海地区工作,而过去的劳动力输出大省近年来经济发展很快,当地吸纳劳动力增加,于是出现了劳动力局部结构性短缺现象。但在西部和东北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第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吸纳劳动力存在局限,再加上这些地区的劳动力从传统上不习惯于到东南沿海地区工作,而将工作地选择在北方的大城市,补充东南沿海地区劳动力短缺的作用不明显。微观上,主要是一些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根据劳动力就业趋向的变化进行调整,一些用人单位仍然习惯于过去的“挑人”而没有将重点放在“留人”上,导致劳动力净流出大于净输入。
但从长远看,中西部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伴随这轮产业转移的推进,势必带来劳动力布局的相应变革,劳动力的结构性短缺和跨地区流动不平衡现象将成为一个长期现象。
劳动力转移发生的新变化,反映出产业布局调整的变化和成效。因此,应对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和跨地区流动不平衡的问题,应该与产业布局调整相适应,进行制度性调整。从大的方面讲,有关部门应该分析劳动力流动的趋向,采取相应政策,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一些出现劳动力短缺现象的地区应该采取有针对性的“吸、留、稳”政策,从户籍、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适应这种变化。从小的方面讲,一些用人单位应该从提升薪酬、完善用工管理等方面,由只注重“招人”变为更用心“留人”,以改变“年年招人年年缺人”的现象。(郭振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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