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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烟花公放或是可行之路

2011年02月10日 16:5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除夕之夜,6点多钟,我去老父家吃团圆饭。进胡同300多米,看见有一男一女像是夫妻蹲在地上烧纸,口中还念念有词,听不清说些什么。我印象里,清明节时经常有人找个空地儿烧纸,除夕夜烧纸还是第一回碰上。不知是哪里的风俗习惯,被这俩人带到京城。微风吹过,火星四散,胡同里停放不少汽车,一些人家堆着杂物,我走近前对二人说:你们可要小心,大过年的别着火。

  城市与农村不同。农村旷场野地烧点纸,周围建筑物极少,一般来说,问题不是很大。城市里烧纸,无异于玩火,不由得让人捏把汗。我想,这事要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必要时要通过立法解决。外地人陆续回城,再过一个多月就是清明,对那些有烧纸习俗的人来说,以政府通告的形式对他们提出警示,要比我这里写文章或公民之间相互劝阻更加给力。

  由城市里烧纸联想到城市里燃放烟花爆竹问题。我建议禁止城市大街小巷烧纸,也赞成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现在的城市与过去的城市相比,高楼林立且空间狭窄,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鞭炮火力却越来越大。无论如何严防死守,每年从鞭炮生产、存贮到运输、燃放过程中,都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为了听个响声,年复一年地死人、伤人、着大火,到底值得不值得?央视大楼烧过了,沈阳第一高楼接着烧,福州千年古寺接着烧,只要烟花爆竹继续燃放下去,谁也不敢担保大火不烧到自己头上。火是不能随便玩的,这是连小孩子都懂得的常识。中国人喜欢和常识对着干,不受规律的惩罚才怪呢。水火无情,玩火者必自焚,话是这么说,相信的人似乎不多。

  俗话说:刀伤药再好,不如不拉口子。我们不要对高楼消防心存幻想,大火一旦真的着了起来,基本上就是烧光为止。我丝毫没有贬低消防部门灭火能力的意思,只是说不能把防火建立在加强高空灭火设备上。大城市赛着建设第一高楼,而根本没有高楼灭火能力,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我们也不要过于相信防火等级全面提高、对火灾隐患全面排查和加强监控等,无论你投入多少人力、物力,也会出现百密一疏的情况。我当然不是说不需要加大防火力度,只是说我们面对着数以万计的燃放者和数以百万吨计的烟花爆竹,根本就不可能实现百分之百的安全。

  在承认我们高楼灭火能力有限、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的前提下,再来讨论如何改进城市烟花爆竹燃放,就比较容易达成共识。本报昨日二版刊登读者蒋友三的建议:希望明年北京也举办大型焰火晚会,如果效果好,老百姓自己就不放那么多鞭炮了,再一次禁放也就成为可能。北京曾经搞过禁放,后来又搞了有限放禁,结果是前年出了央视大火,今年除夕到初五,因燃放导致2人死亡、388人受伤(比去年同期上升11%),火情194起(比去年同期上升104%)。这还是全市286万人次防控之下的最佳战绩。北京要成为世界城市,应当学习香港的经验,把私放变为公放。香港多年来搞新春烟花汇演,今年大年初二晚8时在维多利亚港举行,吸引了维港两岸逾50万人观赏。北京可以考虑,在五环路内禁止个人燃放烟花爆竹,除夕晚8时、24时,由政府投资组织在东西南北城区放两次节日礼花,初五晚8时放一次,基本上可以满足人们过年听鞭炮声、观烟花的需求。国庆、奥运,都是政府组织公放烟花,效果非常好,我们有公放成功的经验。记得奥运烟花还可以展示大脚印,可以让有钱打广告的企业投资,在烟花中植入企业广告,估计政府能够既办了好事又节省不少的开支。(苏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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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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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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