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潮的舆论压力下,“最牛公务员”事件的谜底渐被揭开,但单纯的还原事件真相并非终极目的,而厘清“最牛公务员”事件中的“罪”与“罚”,才是题中应有之义。
首先,这起事件是由“吃空饷”引起的,既然“吃空饷”已成事实,“吃空饷者”和“发空饷”者理应受到惩罚。对于“吃空饷”者,依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早该开除或辞退;而对于那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发空饷者”以及“宽容妥协”的监管部门,更应给予严肃处理。
其次,相关部门既然已经承认江进祥反映的问题属实,承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工作人员监管不力,并且相关责任人员已受到处分,那么,就不妨把这些“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和“处理结果”一一公布出来,接受公众监督。
再者,无论“最牛公务员”是被“临时停职”还是“无限期停职”,停职都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停职的理由仅仅是因以“非代表身份”反映问题,显然于法无据。其实,停职和调离岗位应都是对正义举报者的打压和报复行为,这些打压者和报复者也应该受到严惩,否则的话,谁还敢仗义执言?毕竟,不是所有举报人都能享受到“最牛公务员”这般“特殊待遇”。
听说“最牛公务员”已经开始上班,但这起事件中的“罪”与“罚”尚在纠结。该打谁的板子,应该有个说法,岂能不了了之?(李继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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