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编不在职,拿着财政薪水,却在从事第二职业;校长放任教师停薪留职,隐瞒不报,截留教师工资作学校收入,或中饱私囊;教育局默许学校行为,或参与联合吃财政空饷。这种教师“吃空饷”的现象,目前在湖南永州不少地方普遍存在(2月15日新民网)。
“吃空饷”的事情如今太多了,前不久,媒体还热炒福建“最牛公务员吃空饷”之事,所以,这事基本属于“狗咬人”的新闻。吸引我眼球的是,永州零陵区教育局局长胡乃湘称“空饷吃的是地方财政,不是国家财政,关你记者什么事?公务员‘吃空饷’的更多,你们记者怎么不去关注?”我以为胡局长真是太有“才”了,他的话简直可以与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相媲美。
有些人当官当得太久了,已经忘记了“公仆”的含义与“公仆”的权力来源,因此,对他们有必要重申和重温政治学基本的常识。政府官员的权力是由公民的权利让渡形成的,而政府财政也是由纳税人纳税供养的,政府权力是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因此,政府官员的权力必须接受民众的监督,以确保权力在正当的轨道运行;而财政的资金,不论是国家财政还是地方财政,都是纳税人纳税所形成,必须正当使用。
如果教师“吃空饷”,特别是官员默许、联合起来“吃空饷”,这既是对财政资金的贪污,也是权力的滥用。那么,任何一个公民对此都有知情权和监督权,都有权知道是不是存在这么回事,也有权要求制止这种事情、处罚相关责任人。公民的这些权利为十七大报告中提到要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所重申。记者作为公民的一员,当然也享有公民所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当然有权要求永州零陵区教育局局长胡乃湘将此事公开。
何况,现代社会,媒体被视为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之外的“第四种权力”,有责任对前三种权利进行监督与制约;而记者被视为社会良心的守望者,更有义务替公民和社会守望公正、正义,清除国家和社会肌体中的腐败。可以说,国家和社会上所有的事情,除非纯粹的公民私域,举凡涉及公共利益,涉及权力,涉及社会不公和道德违背的事件,都是记者权利和义务所在,“都关记者的事”。
当然,我理解,胡乃湘口口声称“空饷吃的是地方财政,不是国家财政,关你记者什么事?”背后打的不可告人的“小九九”。因为,他所面对采访的记者是外地的记者,所以,他必须刻意区分“地方财政”与“国家财政”的区别。他认为,“吃空饷”既然吃的是地方财政,跟外地人就没有关系,外地记者就无权过问,他就可以逃避外地记者的监督。问题在于,任何一个公民并不是某一个地区的公民,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寸土地上发生的事情都有权知情和监督;记者更不可以区分为监督“永州零陵区”的记者与监督“永州零陵区之外地方”的记者。
所以,请大小官员注意了,只要是滥用权力,不管是涉及国家事务还是地方事务,那都是关系到记者、关系到每个公民的事!□杨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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