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改革路向何方
——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士秋
春节过后,中央机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面试陆续展开,又将有一批考生加入国家公务员队伍,公务员制度也再度成为社会上的一个热门话题,人们关心公务员考录是否真正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务员热”是否还会持续,如何推动公务员制度法制化规范化等等。在公务员法实施5周年之际,新华社记者就这些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士秋进行了专访。
公务员法推动公务员管理
记者:今年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第18个年头,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也已经5年了。在您看来,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国公务员管理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杨士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以来,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中国特色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公务员管理机制日益健全,公务员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如今,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正逐步健全。以公务员法为基础,制定颁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出台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奖励、培训、调任、辞退、申诉等17个配套法规及9部专项处分规章,还有3个配套法规也将要出台。
公务员法使得公务员管理机制有效运行。5年来全国共有1177万人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62万名公务员。在选拔任用机制方面,大力推行竞争性选拔方式,5年来全国共有24余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领导岗位。
公务员管理难点工作也逐步取得突破。在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在质检、工商、税务等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在深圳市开展了公务员分类管理综合试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和金融办等开展了聘任制试点,分类管理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公务员制度改革重点是分类管理
记者: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必然涉及一系列的改革,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是什么?
杨士秋:公务员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目前我们重点抓的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按中央要求,到2012年,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均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并建立健全从村(居)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和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制度。
二是继续推进分类管理和聘任制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把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作为深入实施公务员法的重点,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制定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争取尽快出台,以更好地落实公务员法关于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规定。
三是着力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我们要进一步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充分调动不同年龄层次公务员的积极性。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同时也要大力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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