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 孙自法)记者24日从中国地震局获悉,旨在加强和规范水库地震监测管理、提高水库地震监测能力、保障水库运行安全的《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已经以中国地震局令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水库地震监测是中国地震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中国高坝水库建设速度加快:上世纪70年代初,中国坝高100米以上的水库仅10余座,占世界总数的1/20,目前中国已建和在建坝高100米以上的水库达100余座,占世界总数的1/6;中国水库建设呈现发展速度快、数量多、规模大、梯级化,区域分布上向西部地震多发区、高烈度区集中的特点,水库的地震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中国历来高度重视水库地震监测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对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进行了规定。近年来,地震部门加强水库地震监测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新建大型水库多数建立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水库地震监测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为保障水库运行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出重要作用。
新颁布的《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共5章26条,主要内容包括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运行、对从事水库地震监测的管理人和管理相对人有关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规定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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