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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当选市长刘可清自我要求“约法三章”

2011年02月24日 2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厦门2月24日电 (记者 杨伏山)在24日举行的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当选厦门市长的刘可清,在随后召开的2011年市政府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上对自己“约法三章”,帮助他轻装上阵,超脱工作。

  刘可清曾在赴厦履新担任厦门市委副书记的全市干部大会上表态对自己“约法三章”:不插手工程、不买官卖官,管好身边的人和亲戚亲属。在新被选举为厦门市长之后,他对出席2011年该市政府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的政府官员重申这一承诺。

  他说,前两条,他自己就能做好;后面一条,他要拜托大家帮他,今后凡是打着他的亲戚亲属旗号找各位办事的人,还是以“拒绝为好”。他拜托大家帮助自己“轻装上阵,超脱工作”。他表示,自己将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刘可清是从漳州市委书记任上调任厦门市委副书记,并在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厦门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刘可清历任莆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莆田市市长助理、副市长,2000年出任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2003年被福建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任命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2005年5月,中共福建省委决定,刘可清任中共漳州市委第一副书记(正厅级),主持漳州市委全面工作。同年7月出任任中共漳州市委书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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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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