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社科院24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指出,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财产监督已成共识,公职人员财产监督范围有待扩大。
得出上述结论之前,2010年6月到9月在北京、上海等地,中国社科院以公职人员和公众为对象,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发现,无论是公众还是公职人员,对公开公职人员财产普遍持肯定态度。
蓝皮书介绍说,中国政府已在公职人员财产监督方面出台了一些规定,对财产监督的对象、监督的财产范围、监督方式作了探索。但与有效监督公职人员、预防其腐败变质的要求相比,现行制度与实践尚有一定差距。
蓝皮书认为,实施财产监督的对象,应适用于更大范围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本人之外,还要对其近亲属等“身边人”进行监督。除了需要公开现行制度规定的财产种类之外,还应公开私车、超过一定价值的工艺品及其他贵重物品、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收入、收受的礼金礼品、负债状况等。
蓝皮书指出,有必要逐步加大公职人员财产状况的公开程度,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公职人员财产状况的热情和积极性,提升公职人员的公信力;完善公众举报、投诉机制,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加强金融、税务、房地产等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
蓝皮书表示,推进公职人员财产监督建设的过程中,至少有两条路径可以考虑:从新考录、提职的公职人员开始实施财产监督;选取诸如工程建设、政法等腐败高发、易发的领域,对其中的公职人员先实行财产监督,然后逐步推行到其他领域。
蓝皮书还介绍说,2011年中国会面临物价上涨、居民生活成本增加、就业压力加大、转型过程中社会矛盾突出等国内问题。同时,中国还会在货币汇率、贸易壁垒等问题上面临国际压力。
蓝皮书预计,政府管理的公开透明程度会提高。中国将继续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在公车消费、公款接待等公务消费方面以及公职人员行为规范方面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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