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6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主持开幕会。
本次常委会议为期三天,主要议程是: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审议通过提交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听取各专门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2010年度对外交往工作总结、有关视察考察和出访情况的书面报告。
上午的开幕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关于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的说明,以及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钱运录,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李铁林、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孙怀山分别就上述议题作了说明。
在下午的全体会议上,经济委员会主任张左己、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张维庆、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徐冠华、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张福森、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田聪明、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林兆枢、外事委员会主任赵启正、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陈福今分别汇报了本委员会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全国政协副主席何厚铧主持会议。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白立忱、陈奎元、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黄孟复、董建华、张梅颖、张榕明、孙家正、李金华、郑万通、邓朴方、万钢、林文漪、厉无畏、罗富和、陈宗兴、王志珍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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