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平衡不同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如何消解退休年龄背后的特权问题,确实需要充分论证、审慎研究,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智慧。当然,充分研究并不等于闭门造车,采取一定形式充分听取、吸纳民众意见,应该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之一
新华社记者从全国人大获悉,我国将充分论证、审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龄问题。相关部门将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加快的趋势,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劳动强度规定相应的退休年龄,同时拟将提前退休的选择权交给妇女,这样既可以体现国家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又可逐步解决男女退休年龄不平等的问题。(2月27日新华社)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在企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干部和职工的退休年龄分别为55岁和50岁。显然,这里存在两个不平等:男女退休年龄不平等,女干部与女职工退休年龄不平等。实际上,退休年龄是一个让人非常纠结的问题。
从大趋势上说,随着中国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延长女性退休年龄无疑是必要的。其一,老龄化意味着劳动人口将会逐步减少,延长女性退休年龄有助于延缓劳动力紧缺趋势;其二,老龄化意味着养老费用的缺口越来越大,延长女性退休年龄有利于缓解社会的养老压力;其三,人均寿命延长是一个不争的事实,50多岁的女性尚处于中年,年富力强,拥有成熟的劳动技能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完全可以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挥巨大“余热”。
从这个角度看,延长女性退休年龄不仅是男女平等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将提前退休的选择权交给妇女,让她们自主选择是否提前退休,则体现出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
大势趋如此,但鉴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延长女性退休年龄仍需审慎而为。我们也许可以将女性退休年龄延长至60岁,并将是否提前退休的选择权交给妇女,但是应该看到:一方面,对于女干部而言,她们延迟退休可能意味可以获取更多的“岗位福利”,一些女干部选择晚几年退休,不排除更多的是对权力、待遇恋恋不舍;对于女性职工而言,由于她们的“岗位福利”较低,延迟退休意味着她们晚几年才能享受养老金,亦即她们获取了较少的“退休福利”。另一方面,众所周知,我国的养老体系存在“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明显高于多数企业职工,这种养老待遇上的巨大差别,反过来又会影响不同群体对于延迟退休的态度。
女性退休年龄,因“岗位福利”和“退休福利”的巨大差距而成为让人非常纠结的问题,延长女性退休年龄虽是大势所趋,但并非人人向往之、赞同之,其背后潜藏的不公平问题尤其值得重视。如何平衡不同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如何消解退休年龄背后的特权问题,确实需要充分论证、审慎研究,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智慧。当然,充分研究并不等于闭门造车,采取一定形式充分听取、吸纳民众意见,应该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之一。(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