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5781.94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32582.64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175.57亿元,完成预算的124.3%。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016.75亿元,完成预算的94%。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2606.37亿元,完成预算的201.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09.94亿元,完成预算的213.2%。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029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7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975.79亿元。
(三)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558.7亿元,完成预算的132.7%。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63.43亿元。
(四)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情况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资,优化投资结构。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
(五)财税改革进展情况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归并和清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规模逐步扩大。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公共财政预算,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范围,启动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资源税改革相继在新疆和西部地区试点。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制度。积极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加快实施。
(六)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完善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和车船税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明显增强。制定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具体实施方案,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机制不断健全。预算公开全面推进。顺利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09年中央决算询问的应询工作,年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落实相关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发展改革呈现新的面貌。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一五”时期,全国公共财政总收入30.3万亿元,年均增长21.3%;全国公共财政总支出31.9万亿元,年均增长21.4%。全国公共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方面的支出达到4.45万亿元、1.49万亿元、3.33万亿元和5600亿元,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1.6倍、2.6倍、1.3倍和1.4倍。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近3万亿元。财税政策不断完善,财政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财税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不断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国财政形势
2011年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极其复杂。从财政看,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2011年财政收入增幅将比上年有所回落,财政支出压力很大。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2011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二是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三是调整完善税收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和引导居民消费。四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11年要集中财力办几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一是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大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和保障水平;三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推进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建设和农村危房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四是支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并将试点地区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保障范围;五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六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三)2011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1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收入45860亿元,比2010年执行数(下同)增长8%。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合计收入总量为4736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总量54360亿元,增长12.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7050亿元,增长6.7%;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7310亿元,增长15.3%。中央财政收支总量相抵,赤字7000亿元,比2010年预算数减少15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77708.35亿元。
根据地方预算初步安排情况,中央财政代编的地方本级收入43860亿元,增长8%,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731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81170亿元,地方财政支出83170亿元,收支相抵,差额2000亿元,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地方财政收支安排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为准。
汇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89720亿元,增长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9122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00220亿元,增长11.9%。全国财政收支差额9000亿元,占GDP的比重由2010年的2.5%下降到2%左右。
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10年底余额为2368.13亿元,2011年预算调入使用1500亿元,剩余868.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