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频繁调动,既不利于地方科学发展,也不利于干部成长。”昨日,在渝全国政协委员潘复生将部分地方一把手频繁调动称之为“任重道不远”,他呼吁,各地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度。
现状:任期内频繁调动现象突出
“在很多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一届任期内频繁调动的现象非常突出。”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潘复生在小组会上提到了这一观点。
而在赴京前,潘复生就注意到这一现象,并作了认真调研。潘委员说,2005年,人民日报曾报道中部一个省的县级党政一把手,干满一届5年的只有一半,部分乡镇党政领导班子3年内调任比例达62.5%。而南方另一个省,在某一时期90多个县(市、区)中,只有一名县委书记在岗位上干满一届。2007年,某杂志记者调查发现,东北某省的一个县级市,7年换了6次一把手。
2006年,中共中央曾发布了两个文件,确定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度和交流制度。文件规定,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主要领导干部的频繁更换,不仅不利于地区经济社会的科学与持续发展,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潘复生不无担忧地说。
问题:频繁调动弊多利少
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频繁更换,究竟有哪些负面影响?潘复生认为,首先不利于地方科学发展。
他说,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责任人,如果任期过短,一茬接一茬地频繁更换,工作重点一变再变,容易热衷于树形象、出政绩,搞短平快“政绩工程”,留在地方的就只是“一任领导一个蓝图”。
“当一个市长、市委书记,任务是非常重的,第一年刚熟悉情况,第二年、第三年就要动了,这个怎么可能没有问题。”潘复生表示,通常情况下,5年的正常任期才可以使得干部做到“任重道远”,时间短了,就只能说是“任重道不远”。
此外,主要领导干部频繁更换,不利于干部成长。职位变动越频繁,对其综合考评的难度越大,在选人用人上容易流于形式或注重数字“虚绩”,对干部的心理成长产生重要影响。另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在没有可预知的确定任期和普遍存在的频繁更换现状下,自我评价取向容易发生变化,产生“一年看,二年干,三年等着换”的思想,有的对长期规划、长期投入的基础性工作不感兴趣,有的热衷于跑官、买官、卖官,搞钱权交易。反过来,真正不求名、不求利、实干苦干的干部,不容易得到重视。
建议:规范领导干部离职程序
“领导干部频繁更换弊多利少。”潘复生建议,应制定更有操作性的领导干部任期制实施细则,明确领导干部的岗位任期、职务任期、职级任期,并以岗位任期届次为基础,在职务任职和职级任期上采取更加科学的政策,规范和改革干部考核、晋升、降级、转任、免职等操作程序,确保干部任期制科学有效执行。
潘复生呼吁,应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程序。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领导干部必须任满届期,实现任期目标后,方能调动或升迁。特殊情况需要调任它职,则必须向更高一级部门汇报,或必须向选举人会议进行通报,并得到选举人会议同意。
潘复生说,任期制的实施,可以让党政干部充分施展才能,在一个完整的任期内表现其素质的高低和能力的强弱,为干部考核提供充分的条件。从党政干部的离岗来看,任期制的实施,可以为各级领导干部离岗提供正当的理由和正常的通道,较好地消除任期制执行不完善情况下带来的不必要的社会压力。(戴娟 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