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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国肯定陈光标行善 称慈善应考虑救助对象尊严

2011年03月08日 16: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3月8日14时30分,梅地亚新闻中心。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民政部副部长姜力、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就“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话题答记者问。图为李立国答记者问。中新网记者 朱鹏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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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8日电 陈光标在台湾行善引起较大争议,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今日表示,“我认为他的慈善行为是好的”,但在慈善事业中,对救助对象、扶助对象的尊严予以妥当的考虑也是必要的。

  两会新闻中心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副部长窦玉沛就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答记者问。

  李立国指出,首先,陈光标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同时又是一个奉献爱心的人士,他在近些年慈善事业上的表现和贡献,社会公众已经逐渐有了了解,我认为他的慈善行为是好的,是具有倡导性和带动作用的。行善的理念和方式既有共同点,又有个性化,所以无论是高调行善,还是低调行善,还是默默无闻的做善事、好事,都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利,都可以从个人的实际出发,在慈善事业的贡献中来体现。

  李立国称,慈善事业有宣传就能有带动,所以慈善事业的宣传对慈善事业发展也是有积极意义的。更多的爱心人士,默默无闻地做善事、好事,汇集成慈善事业发展的不断扩大的资源和强大的洪流,当然更有益于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作为慈善公益对象帮助群体受益的来源,也将得到发展。因此,只要有利于奉献自己的爱心,只要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都可以认同,都可以提倡。当然在慈善事业中,对救助对象、扶助对象的尊严予以妥当的考虑也是必要的,这也要从奉献爱心体现在对象上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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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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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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