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透露,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车随人走”,省部级以下单位车辆不固定到人,不配专车。
省部级以下干部不配专车,这是旧有的规定,但一直以来,在现实中可操作性不高。前不久,媒体曾报道过一个县里拥有公车140多辆,如果按照这一规定,这个县的县长县委书记都不应配专车。但实际上,县长、县委书记乘的车,谁敢借用?这样的车与专车有何区别?而县一级的干部,不过是个处级而已。
退一步讲,就算“省部级以下干部不配专车”的规定能得到下面的坚决执行,公车改革就能得到实质性的推动吗?我看未必。之前,各地出台的一些公车改革措施,其实都没有触及到公车改革的实质——大量削减公车的数量。
如果公车改革只是停留在诸如发车补、贴车标、按级配车的层面上,看上去热闹,实则效果不佳。因为公车的使用数量与费用并没有逐年下降。有关部门必须意识到,公车改革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削减数量庞大的公车,使其回归到一个合理的数值上,这方面,日本东京只有公车10辆左右可以成为一个不错的参照。(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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