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成都3月20日电 (刘贤)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日本3·11大地震”专题研讨会20日在四川大学举行。该校与香港理工大学的专家从各自学科领域角度,对日本此次大地震的影响与启示进行了探讨。
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是中国首个针对自然灾难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研究的学院,由四川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共同筹建。此次研讨会邀请了核科学与工程技术、建筑与环境、水利水电、公共管理、法学、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专家参与讨论。
中国核学会理事、四川大学核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安竹说,日本核泄漏事故日前从4级上升到5级。就目前情况判断,有注水控制温度,再加上电力恢复,事故很难再升级。
谈到日本核泄漏对中国核电发展的影响,安竹说,中国核电发展是必须的。中国核能发展路线图是从热中子堆到快中子堆,再到热核聚变堆。该路线在安全性、资源利用率等方面有很大提高,且资源丰富,应该是可以走下去的。综合各家言论来看,日本地震给大家的教训之一是要加强核电站选址工作及对已选厂址重新评估,除地震因素外,需更注意考虑相关灾害的影响,如泥石流、滑坡、强风、海平面上升、海啸等。
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专家沈文伟提出应加强灾后政策的研究。他说,汶川特大地震后,“中国可以说是在全世界首创了对口援建方式,所以恢复速度非常快”,美国方面对此非常有兴趣,日本也可借助此经验。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建平在日本地震后开始研究“重建中的国际义务”这一课题,并提出了“灾后恢复重建综合性援建模式”:一是像中国的对口援建一样,建筑公司可以代表援助国家到日本参与重建,当地提供原材料,人工费等成本由援助国承担;二是企业以民间组织的身份参与日本重建,当地提供原材料,其他成本由企业承担,日本政府给予企业相应的“若干年之后的回报”,即用未来的收益换取当前的援助;三是外国资本进入日本市场,如在日本投资建立建筑公司,资金由援助方筹措,而日本给予政策、税收方面的优惠。
此外,鉴于此次日本地震引发海啸的巨大破坏性,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副院长龙恩深提出可以研究中国的“堰塞湖、病险水库崩塌对平原城镇的灾害与海啸灾难的相似性”等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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