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农民工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农民工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体制性缺陷,农民工这一群体始终很难真正融入城市。
我们的城市政府不愿意接纳农民工,使之成为与城市原住民一样的权利平等的居民,主要是担心他们成为城市的负担。有的城市领导人还说,若对农民工开放了城市,城市财政就会破产。笔者以为,这种看法是短视的、错误的。最近几个月,国内几座大城市在这方面有重大举措,会给改革的后进者形成压力。但话说回来,解决农民工问题如果仅仅靠地方政府,的确有很大局限性。必须有国家层面上的综合改革,才能最终解决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问题。
首先,城市政府自己要降低和规范农民进城落户的门槛。只要合理设置城市门槛,辅以适当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到城市落户完全不会成为城市的负担。所谓合理的城市门槛其实很简单:只要一个人或包括其家庭成员在一个城市拥有或租用合法、合规住房,并在这个城市工作或长期居住,就可以登记为这个城市的居民,并拥有这个城市的所谓“户口”。
其次要创造条件降低房价。要以更大的力度在全国范围征收房产税,并尽快推出赠与税、遗产税,以加强房产税的威力。房价降下来后,保障房建设的成本就会降低。这样一来,进城农民的住房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再次,要建立既有灵活性又有统一性的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本养老制度。成都市和其他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实现了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的全辖区一体化。为了不显著增加财政支出,可将目前的新农保和农村养老标准作为全民基本医保标准和基本养老标准。一些城市居民甚至没有任何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可以让他们适用农民的医保和养老保险,形成全国不分城乡的统一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体制。允许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在各地有一定差异,但中央政府应支持一些落后城市逐步提升保障水平,最后形成全国体制机制统一、数量标准一致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在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以外,可允许形成和收入挂钩的、保障程度高的医保和养老保险层次。任何一个农民都有这样的基本社会保障险,他走到哪里都不占便宜,因此他们也未必要挤到“北上广”这类城市落户;只要有社保账户转移接续制度,各地政府也不会怎么吃亏,不会产生财政压力。这个变革没有什么太难的地方,一些城市政府在目前的条件下都能做,其他城市有国家层面的改革推动,会更容易做。国家只要对落户地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即可。
最后一个影响户籍制度改革的因素是大学考试录取制度。应下决心革除这种极不公正的大学考试与录取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制度;自主招生的院校更不能按省区设置不同的录取标准。目前,大学招考适龄人口越来越少,此项改革无非是加大一些省份的录取比例而已。
有了以上改革举措,任何一个国人按照常住地登记户籍就不会是太大的问题。当然,因为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特殊,首都和各省省会还有一些其他隐形资源,这里的户籍有较高的含金量。不过,就农民来说,他们不会冲着这种隐形资源投奔城市,因此,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本身不会因这一点而加剧这些城市的人口压力。
按照这个办法解决户籍制度问题,可以使我国农村更多地释放劳动力,从而大大减缓“民工荒”问题,并为我国实现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创造一个新的基础。(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 党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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