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控”浙江海宁司法局局长金中一的一个小小梦想2日变现。当日,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关于启用微博公文的通知》,在全市司法系统内推行微博公文。随即,海宁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发出01号微博公文,开全国政府机关微博发公文先河。
昨日,本报记者对话“微博局长”金中一。“在网上大家都是平等的,官方微博也要遵循网络规则。”金中一说,官方微博说官话、套话,粉丝们会用脚投票。
记者 陈学超
微博局长
网络官场规则不同
“标语书法家、车窗摄影家、低级政治家、无股资本家、搭车旅行家、茅庐建筑师、乡村规划师、贫农园艺师、无照旧律师、社会评论员、双派高球手、破旧网民……”这是金中一在个人微博“中一在线”为自己贴的标签。
对此,金中一解释说自己“岗位换得比较多”,“经历的事、见过的人也比较多”。正是这种经历,让他乐于接受新鲜事物。“我是整个系统第一个下水玩微博的人。”金中一说。
截至昨日,他的个人微博粉丝数量已超10万,曾获称“中国微博最具影响力官员20强”。他本人也因此被称为“最具人气司法局长”。
浸淫网络和官场已久,对于两者的不同,金中一深有感触。“你别看我这么小一个官,但下去的时候,也都是镇上、村里很多系统内的干部跟着。说的话也都是在既定规则下允许说的,不会说什么没有‘礼貌的话’。”
“但网上没有这种规则,我有时候也会在微博上就更大的领导或者外地热点事件、社会现象发表自己的观点。大家都是平等的。”金中一渐渐发现,官方微博其实可以在现实工作中发挥很大的作用。要做什么,哪里做得好或是不好,都可以清清楚楚地展现在“玻璃房”里。
控制质量
说官话套话粉丝会用脚投票
“说官话套话粉丝会用脚投票。”2009年开始玩微博的“微博控”金中一深知官方微博不好“玩”。
“我最早玩微博,粉丝数量只有两三千的时候,这个感觉最为明显。工作上的事情说起来比较枯燥,不对网民的胃口,时间长了就会掉粉丝。”金中一说,相比之下,官方微博吸引关注的难度就更大,“和个人微博不一样,我们下了班之后,还可以在微博上说说笑笑,讲讲段子。局里或者所里的微博,代表的是组织,说话必须更加严谨。”
“首先不能说官话套话。电视上的公益广告虽然好,但看多了也会烦。”金中一用“公益广告”来比喻海宁司法系统官方微博的司法宣传功效,“必须得控制量。”
同时,微博有限的容量还逼得金中一和他的下属们,即使在有限的“公益广告”中也不能说“废话”。“比方微博公文,除去固定格式‘【微博公文】×号。关于×××××××××的通知’,连130字都剩不下,怎么说官话套话?”
除此,遵守网络既定规则也是金中一十分看重的。官方微博难办“要求我们必须在力求保持官方定性的同时,最大程度遵守网络上的规则,和关注我们的网民平等对话,注重互动。”海宁司法系统官方微博集体开放私信功能很大程度上,也是有此考虑。“有法律问题,我们能解决的,甚至是外地网友的问题,我们能提供帮助的,也都一并提供帮助,把我们的服务性体现出来。”
准备充分
不怕网民上来就骂
在“玻璃房”里晒工作,接受“围观”要付出代价。社会转型期,公检法备受关注,司法系统的官方微博难免成为网民宣泄情绪的通道。
“现在的社会不上网的公民已经越来越少。网民代表了新生代的中国公民,他们在网上展现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可以通过网络了解更多的现实。”金中一观察发现,虽然现在众多政府官员、机构开始注重微博的功效,但“许多因为怕挨骂,连评论功能都不敢开,更别说私信了。”
“什么都不看上来就骂的情况,我遇到过很多次。”在个人微博上被无端骂过不少次的金中一坦承,海宁司法系统的官方微博也肯定会遇到类似情况。截至目前,海宁市司法局下属14个司法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公证处和1个网站已全部建了实名微博。对此,他已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
“骂我的网民可能根本就不认识我,但他需要一个发泄渠道。”金中一笑称自己针对这种情况的做法,就是“没事去他的微博里踩踩,转载一下他发的微博”。因为“网民也是有感情的,只要能抱有平常心,尊重他,以礼相待,慢慢的这些骂你的网民可能到最后会成为你的铁杆粉丝。”
不怕挨骂的金中一特地开放了个人微博的私信功能,同时也要求属下的所有微博开通私信功能。“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和我们交流。”金中一说他不愿意看到伪沟通、伪交流。
提升效率
官方微博
断了干部“退路”
对于这套全国首创的体系,海宁司法系统目前并无明确标准论断其成功与否的标准。不过,它已逼得当地司法系统的干部职工没有了“退路”。
“它提升了干部的工作动力。”金中一说,早在正式将这个平台推向公众之前,海宁司法系统就已经搭建了完善的微博架构,开始正式运转。“以前你做了什么没做什么,别人都不知道。现在,你在微博上自我宣传或是发布转载公文,全都在网上记录在案了。只说不做显然不行,你必须做好这些工作,已经没有了退路。”
“这就是工作透明化带来的好处,它带来压力,我们又必须将压力转化成动力。因为所有一切,大家都看在眼里。”
微博公文如何发?
形式分两种
发布和转载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陈学超)浙江海宁司法系统在全国范围内,首创微博发公文先河。冗长的公文究竟如何才能发在140字的微博里?对此,海宁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做出了详细解释。
海宁司法系统的微博公文分为两种:微博发布和微博转载。其中,适合微博发布的公文,海宁司法系统官方微博将作为独家平台予以发布,不再通过其他传统平台进行发布。“这主要是一些比较简短,适合微博发布和传递的公文。”金中一说。
对于一些比较长的公文,海宁司法系统官方微博将进行微博转载。其详细内容会发布在官方网站上,官方微博则会对这些公文以“标题+网址链接”的形式予以转载发布。
不过,并不是所有公文都会在此平台上予以公开。“微博公文只发布适宜公开发布的事务,机密公文不公开的。”
微博公文样式
微博发布公文样式:
【微博公文】×号。关于×××××××××的通知。各司法所:××××××××××××××,×××××××××××××。
微博转载公文样式:
【微博公文】海司[2011]×号。《关于×××××××××的通知》。各司法所:×××××××××,××××××××××。http://www.148.gov.cn/××××××(公文网址链接)
2.0时代的
电子政务
商报综合消息 截至目前,海宁司法局是全国第一个启用微博公文的政府机关。对此,北京大学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研究所专家、移动政务实验室主任宋刚称赞海宁司法局的举措为“2.0时代的电子政务”。
“微博的公开透明互动性也给执政者素质、公文质量带来了更高的要求。相信许多电子政务的研究者、实践者还没有预料到微博公文的出现。海宁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值得学习。”他说。 据《今日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