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整治收送礼金问题,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的现金处理。
温家宝总理强调,对用卡来送礼行贿的腐败现象必须坚决治理。
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的现金处理,要求有关部门尽快研究提出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利用商业预付卡行贿受贿。国务院向“购物卡腐败”亮剑,彰显了党和政府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坚强信心和有力举措。
送卡已成为贿赂犯罪的一种方式。通常所说的购物卡,主要是指预付费式“消费卡”、“储值卡”等,具有重复使用、不记名、不挂失等特点,特别是在贿赂犯罪中,一张卡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行贿者容易出手,受贿者容易接受,以卡代钱往往掩盖了赤裸裸的钱权交易。“购物卡腐败”危害极大。败坏了党风,助长了不正之风,损害了政府形象,而且容易滋生和助长“习惯性腐败”,一些人通常 “购物卡腐败”不犯法,最多是违规,是正常的人情往来,结果积重难返,“小腐败”最终发展成为“大腐败”。
治理“腐败卡”要形成合力。靠逢年过节突击式、临时性的检查,不能从根本上治理腐败卡的泛滥。央行、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治理“腐败卡”要加强规范管理。特别是强化对代币购物卡源头的监督管理。通过购物卡实名制、银行第三方担保发行购物卡等措施,依靠技术防范措施治理购物卡腐败。发放的购物卡要实行全过程动态登记进行实名备案,购物卡的赠予、买卖、变更要实行登记备案手续,明确变更后身份,从源头上防止购物卡演变为腐败的工具。
治理“腐败卡”关键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购物卡的腐败问题,根源在于有的公职人员以权谋私。一些部门和人员,对企业发展虽然帮不了大忙,但关键时候“卡”一下,却对企业发展影响不小。有的企业主认为购物卡花费不多,又可以联络感情,平时“烧烧香”,关键时候好办事。因此,治理“购物卡腐败”,要给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戴上“紧箍”,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余兴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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