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嘉兴4月18日电 (记者 汪恩民 实习生 沈溦)浙江海宁市司法局实行微博公文已半月有余,记者日前从网上看到,目前为止已有3条公文通过微博形式首发公布,网上互动的比例并不高。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国权今天告诉记者,公文的电子文本化是一种趋势,对公文传播上具有积极意义。
有别于很多部门及专家对微博公文的不置可否,陈国权表示微博公文能够促进公务及时传播,高效且覆盖面广泛,是值得肯定的新尝试。
同时他也表示,上网的公文一般都是需要广而告之的讯息。“需要进行大众传播的公文,不应该涉及机密性的文件,而且网上讯息的真实性需要有权威的官方网站来核实。”
记者发现因为受限于微博用户的数量,参与评论的人并不多,尤其是相关的专家领导参与很少。
对此,微博公文的发起人、被誉为“微博局长”的海宁司法局局长金中一表示,他曾跟相关技术人员探讨网络平台互通的可能性,在不同的网站、不同的服务器之间实现讯息互通,有利于微博公文的推广。“现在的微博公文平台,就像在一座小岛上实现了邮政的通讯,但是离与岛外的广阔世界通邮的愿望尚远。”
金中一还说:“不可能每件公务都召开座谈听证,也不可能所有事都进行请示和汇报。微博公文的存在让人们都可以参与到公务的讨论中,增加了公务的透明度,是一件省时又讨好的事情,何乐不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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